法律

土地地役权利用协议书

  立协议书人:x x x(以下简称甲方)

  x x x(以下简称乙方)

  现为充分利用武汉市区街道号地块的综合效益,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签订地役权设定协议书,为保证各方履行并不再持异议,双方拟定协议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1、供役地所有人甲方,位于地役权人乙方所有的x x市x x号的土地侧(具体位置见本协议书附件,附件地图比例为1:10),为便于通行,将其名下具有合法权利的土地设定地役权供给乙方合法利用。面积x平方米。

  2、前述土地拥有地役权部分如下:土地东部x x地号的边界线起,往西x x平方米,从乙方所有的土地边界线起向南方小公路30米,面积20平方米,具体指向见附图表于后,双方在本附图上签字盖章以资明证。

  3、甲方对于前项土地的部分,以其费用,每年应定期进行养护一次,以便通行。如甲方不进行此项养护,可以授权乙方进行,但养护费用由甲方承担。

  4、乙方对甲方所提供的地役权进行相应的的补偿,按每年付人民币x元给甲方,于每年12月31日支付。为切实保护乙方利益,甲方同意如市场物价发生较大波动,为免甲方利益受到不合理损失,同意在条件充许的情况下在现基础上给予甲方五年一次的2%的额外补贴。

  5、乙方若有两年以上不付前项酬谢金时,甲方可请求消灭地役权。

  6、地役权有效期限,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30年为限。

  7、在本地役权协议有效期间内,随与需役地同时移转,即使需役地所有人转移,地役权也不消灭。甲方赋有告之受让人的义务,乙方对其受让人亦有权利转让本协议所赋予的权利,但交纳费用的义务亦不得免除。

  8、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9、本协议书正本一式两份,签名盖章后当事人各执一份为凭。

  供役地所有人(甲方):x x x住址:身份证统一号码:

  地役权(乙方):x x x住址:身份证统一号码:x x x 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