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网恋结正果,他为啥捂死新婚妻?

  由于他隐瞒了病史,以及没有进行婚前检查,导致了这一悲剧的发生

  (王毅魏勇记者伍琳)两人因为网络相识而恋爱结婚,看上去是一桩美满的婚姻,却因为男方隐瞒了精神病史,导致惨剧发生,两亲家进而法庭相见成了仇人。近日,记者获悉,顺庆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丈夫杀害妻子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因为凶手作案时无刑事责任能力,其父母作为法定监护人,被判决承担死者一方的赔偿责任。

  重庆人谌某原本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后来却因为不明原因患上精神病。2006年2月,谌某因精神失常被家人送进重庆港口医院住院治疗,医院诊断为“分裂样精神病”。经过半个月时间的治疗后,谌某痊愈出院,不料又在同年4月病情复发,而且其言行严重影响到家人的正常生活,其妻子更是撒手不管,并提出了离婚请求。谌某的母亲王某无奈之下,将儿子带到自己的娘家所在地江苏铜山县精神卫生康复医院治疗。同年6月1日,谌某与前妻离婚。

  在江苏铜山县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后,谌某病情好转,就留在当地养病,这期间,无法继续工作的他为了打发时间,经常上网找人聊天,并通过网络认识了家住顺庆区的女子卢某。卢某年龄比谌某小3岁,也曾经有过不幸的婚史,离婚后带着孩子在顺庆区生活,并与父亲一起租了一间铺面经商。两人通过网络传情,彼此都有相见恨晚的感觉,迅速从网友升级为恋人,并于今年1月17日登记结婚。

  二人均系再婚,如果都彼此珍惜,注定是一段美满姻缘。遗憾的是,谌某的病情并未根治,而卢某对其病情又毫不知情。2月5日,谌某的父亲到南充看望儿媳妇。在家吃晚饭时,谌某的父亲发现儿子出现了发呆、脸色发黄、反应慢等状况,但他并没在意。次日凌晨2时许,让人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谌某精神病复发,将新婚妻子卢某捂塞致窒息死亡。卢某被杀害后,根据谌某父母提供的情况,南充市第二人民医院和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北京安定医院对谌某进行了司法鉴定,结论为谌某杀死卢某时无刑事责任能力。6月25日,顺庆区公安分局撤销了谌某涉嫌故意杀人一案。

  突来的横祸让卢某的儿子幼年丧母,卢某的父母晚年丧女,身心遭受沉重打击。卢某的父母觉得,谌某和其父母知道病情的真实情况,却故意瞒住不说,才导致了女儿的惨死,于是将谌某和其父母起诉至法院,要求3人对其女儿的死亡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审理中,谌某的母亲辩称,儿子和卢某接触,她没法进行限制,而且她曾告诫过卢某,谌某不能受刺激,不能感冒,只是没时间和机会把儿子的病情对卢某说清楚。10月6日,顺庆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谌某在个人财产范围内向卢某的父母和儿子赔偿精神抚慰金等共计357081元,不足部分,由其父母共同承担。

  律师点评

  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禁止结婚

  四川助民律师事务所律师毛叶兵:从法院的裁判结果来看,判定谌某承担直接赔偿责任,其父母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无疑是正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七条第二项规定“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禁止结婚。在司法实践中,重症精神病(包括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其它重型精神病)患者就属于不能结婚的情形。

  谌某的病情经诊断为“分裂样精神病”,在法律上属于限制行为能力或无行为能力人,应为其确定监护人,协助或代理其从事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在谌某与前妻离婚后,其父母应为其监护人。谌某虽经治疗,病情有所好转,也具有部分表意和识别能力,但综观全案来看,其病情相当严重,且未得到根治,属于法律上禁止结婚之列。谌某的父母得知其与卢某交往,并发展到登记结婚之事未加劝止,显然有主观上的过错;谌某的父亲到南充探望时,已经发现儿子出现了状况仍未将其婚前患病之事告知卢某,导致卢某最终死于谌某之手。

  因此,从谌某与卢某交往、登记结婚,到谌某发病捂死卢某,其父母皆难辞其咎,应予担责,谌某的母亲在庭审中辩称没法限制儿子与卢某交往,没时间和机会把儿子病情告知卢某一节是难以成立的。法院裁判谌某的父母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是正确的。当然,本案如能判决谌某的父母直接承担赔偿责任将更合案情和利于保护受害人一方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