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富商离世,四方纷争

  程章海1952年生在都江堰市的安龙镇,1980年在农村老家跟原配妻子结婚,生下了女儿程晓琴,后来,离开了乡下,到镇里的工地上去打工。他先从建筑工人做起,后来自己做起了包工头,慢慢就有钱了,再后来认识了比他小12岁的工地承包商万玲霞,两个人逐渐地培养出了感情,就在一起生活了,程章海就向农村的妻子提出了离婚。

  程章海不断的乞求,并且承诺肯定会照顾好女儿,程晓琴的母亲无奈之下,答应跟丈夫离婚。1987年,程章海在和前妻办完离婚手续之后,就和万玲霞结婚了,婚后先后又有了两个女儿。而程晓琴则跟母亲在一起生活,母女二人相依为命,日子过得比较艰辛。

  然而就在他事业上一帆风顺的时候,2008年5月12号发生的汶川大地震,改变了他的命运。地震之前程章海的身体不太好,就住进了都江堰的一家医院进行治疗。地震发生的时候,医院的病房倒塌了,56岁的程章海没有逃出来,不幸遇难。

  由于程章海去世很突然,并没有留下遗嘱,他的遗产该如何分割,就成为他的亲人最为关心的问题了。程晓琴在一次给父亲上坟的途中,找到了后妈万玲霞,向她提出了分割父亲遗产的要求。然而继母万玲霞并没有答应。根据我国的《继承法》,如果被继承人,也就是程章海,生前没有留下遗嘱,那么他的遗产就要按照法定继承来分割。夫妻两个人的共同财产,一半属于妻子万玲霞,另外一半是属于程章海的遗产,他的妻子,几个孩子,以及他的老母亲都应该能够分得这份遗产。万玲霞说,程章海不仅没有留下遗产,反而在外面欠下了很多的债。

  为了巨额遗产“四方”对簿公堂

  虽然程晓琴多次提出分割父亲遗产,但万玲霞的态度依然是很坚决。在协商起不到任何作用的情况下,程晓琴无奈告到了法院,要求依法分割程章海的遗产。然而就在她写起诉书的时候,一位来自四川雅安的吴女士找到了程晓琴,她来的目的,就是想要和程晓琴一起打这个官司,这位吴女士就是程章海曾经的一位情人。据这位吴女士说,程章海的遗产,她的儿子也应该有一份。

  根据我国的《婚姻法》和《继承法》,非婚生的子女,享受同等的继承权利。因此,程章海和吴女士所生的孩子,同样应该依法分得遗产。

  2009年2月,程章海的大女儿程晓琴,程章海的老母亲以及程章海的小儿子,三个人联名把万玲霞告上了法庭,他们请求法院依法分割程章海的遗产。

  一个月后,被告万玲霞向法院提供了程章海生前所欠债务和处分财产的证据。除了这些总额高达319万的借款欠条外,还有一份程章海写的《承诺书》,和一份《承诺书忏悔书保证书》。在这份写于2004年6月18号的《承诺书》中,程章海向万玲霞承诺,如果自己有私生子,将“净身出户”,所有财产归妻子万玲霞以及万玲霞所生的两个女儿所有,另外,赔偿万玲霞200万元。在这份写于2004年8月29号的《承诺书忏悔书保证书》中,程章海对自己“饱暖思淫欲”的行为表示忏悔,除无条件付给万玲霞精神损失费200万元以外,还将土地、住房、花草以及所有房屋财产,全部归万玲霞以及万玲霞所生的两个女儿所有。根据这些证据,被告万玲霞认为,程章海在生前早已将财产分割问题解决,且生前欠了300多万元的债务,因此,如果程章海生前有遗产,则应先用遗产偿还债务。

  两次笔迹鉴定双方均不满意庭审至今没有结果

  对于万玲霞提供的这些证据,程晓琴认为,这些借条,以及什么《承诺书》,《忏悔书》之类的,根本就不是他父亲程章海所写的,而是她的后妈万玲霞为了独吞遗产而伪造的。为了鉴定这些材料是真是假,根据程晓琴的申请,法院就委托了司法鉴定中心做了笔迹鉴定。

  然而经过了两次的笔迹鉴定,原被告双方对两份笔迹《鉴定意见书》都没有认可,所以法院当庭也没有进行宣判。庭审结束后,原告程晓琴的代理人立即写了一份书面的报案材料,提交到都江堰市公安局,请求对被告万玲霞“伪证罪”进行立案调查,因为继母万玲霞涉嫌伪造了父亲的签名。4月19号,程晓琴收到了都江堰市公安局下发的《不予立案通知书》。针对程晓琴的控告要求,都江堰市公安局经审查认为,对万玲霞的控告不符合伪证罪的构成要件,无犯罪事实,决定不予立案。

  为了了解事情的真相,我们的记者找到了万玲霞的家,想听听她对于这个遗产纠纷是怎么说的。万玲霞并没有给记者开门。随后,记者拨通了她的电话。接电话的人自称是万玲霞的保姆,表示没有什么好采访的。记者又拨通了万玲霞代理律师的电话,对方也婉言拒绝了记者的采访。

  为了打赢这起官司,争回应得的遗产,程晓琴这两年也已是负债累累。而被告万玲霞的两个女儿,程晓琴同父异母的两个妹妹,也被卷入到这场家庭纠纷当中。对于这起遗产纠纷的官司,法院也进行过调解,也希望双方当事人能够自行达成和解,从而公平地解决程章海的遗产分割。

  时至今日,“5.12”大地震已经过去整整三年了,这起遗产纠纷案所造成的四方当事人矛盾始终没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