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婚前财产离婚是个人财产吗?

  婚前财产离婚时属于个人财产,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离婚案件法院一般是不会主动对个人财产进行调查的,除非一方向法院申请调查,法院认为有必要的才会调查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哪些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

  下列财产应属于夫妻个人财产:

  (一)任何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和已取得的财产权利,包括婚前个人劳动所得、受赠、继承或受遗赠的财产以及其他合法收入,及其为婚姻而购置的财产。婚后夫或妻已具有专属性的日常用品,如衣物等。

  (二)婚后夫妻一方从事职业、业余爱好等专用财产,如书籍、工具等。

  (三)婚后夫妻一方具有人身性质的补助金、福利财产、人身保险费、伤残补偿费、人身伤害赔偿金等。如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转业费和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婚后一方在社会贡献中所得的荣誉奖品、奖金等。

  (四)婚后夫妻一方通过继承、接受赠与、遗赠所取得的财产或财产权利。

  (五)约定的个人财产。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那也就是说,可以让父母出资买房,且由他们明确表示该房屋只赠个人一方,最好采用公证的方式明确赠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