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被起诉离婚要两个人到场吗

  (一)一般规定是要离婚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庭,但如果一方当事人有特殊情况,可以不到庭,法院也可以缺席判决。

  诉讼离婚中,《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这一条规定,一直被认为是立法要求离婚当事人亲自到庭的特殊规定。当然,如果一方当事人有特殊情况,可以不到庭,法院也可以缺席判决。这里的特殊情况,主要是指夫妻一方下落不明、无民事行为能力、患重病等。原则上是这样的,毕竟夫妻之间的事情,也只有当事人才说的清楚。但要是出现一方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消失的情况,此时即使法院最终做出了离婚判决,也不是一定要对方实际出庭。此时,被告不出庭的可以进行缺席判决。

  离婚被起诉的解决方式:当事人被起诉离婚的,应当积极应诉,而不能消极抵抗。法院对离婚案件一般会组织调解,如果同意离婚,那么等候法院的通知即可,但需要对财产和子女的问题进行考虑,在调解时和对方进行协商。如果不同意离婚,首先可以劝说对方撤回起诉,如果对方不撤诉,可以积极表达自己不愿意离婚的态度,同时举证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的证据。

  (一)起草起诉状;

  (二)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三)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四)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五)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六)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