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女子自己嫁给自己,美国婚姻法承认吗?

  美国得克萨斯州40岁的女子亚丝明·埃勒比(YasminEleby)因多年寻爱未果,最终决定与自己结婚。38岁时,她曾与自己约定,如果在40岁时还未能找到人生伴侣,她将嫁给自己。如今,她兑现了该承诺。开启了一个人模式,那么在祝福她的同时,这段婚姻到底有没有法律效应呢?

  在美国无效婚姻是如何界定的?所谓无效婚姻(Annulment),通常是指当事人缺乏结婚的法定能力和意愿,或者是存在其它严重的婚姻障碍。美国大多数州的法律都规定,无效婚姻为自始不存在的婚姻,即男女双方当事人之间不产生任何夫妻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一般来说,无效婚姻大致存在以下几种情况:

  1、婚姻双方当事人在法律禁止结婚的限制范围内。如双方当事人乱伦或存在法律禁止结婚的血缘关系等。

  2、当事人一方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缔结婚姻时,如果当事人一方不满18岁,那么很可能会导致婚姻无效。

  3、因重婚所缔结的婚姻为无效婚姻。需要注意的是,重婚不仅会导致婚姻无效,而且责任方可能还须承担刑事责任。

  4、虚假婚姻为无效婚姻。所谓虚假婚姻是指为某种意图或目的而结婚,这种情况在移民领域非常普遍。

  另外,在下列情况下,受害一方当事人可要求法院宣告其婚姻无效:

  1、当事人性无能,而对方当事人在缔结婚姻时不知道该状况,那么其可请求法院宣告该婚姻无效。

  2、当事人一方因受迫或欺诈而同意结婚,其也可请求法院宣告该婚姻无效。

  从以上几种情况来看,埃勒比都未涉及,所以可以推测,她的婚姻并不属于无效婚姻,应该是合法有效的。作为一个女人,有勇气嫁给自己,也是需要魄力的。不论外人如何评价这段有些独特的婚姻,还是要祝福埃勒比幸福。毕竟婚姻是要自己去感受的,幸福也需要自己去体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