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离婚分房产地址写错怎么办?

  去年6月,市民张先生和妻子结束了五年磕磕绊绊的婚姻。在签订离婚协议时,约定两人婚后购买的一套商品房归张先生所有,张先生按照当时的房价给了妻子一定数额的补偿。之后张先生出差,直到今年3月才回到大连(楼盘),想起离婚时约定好的房产还没有过户,就匆忙赶去办理,但是工作人员告诉他,合同上的房产并不是他的,这套房产没法确定。张先生仔细看发现,原来是地址写错了,本来是“7楼8号”,被写成了“8楼7号”。张先生这时候想找前妻帮忙说明情况,但对方说,离婚协议既然有错误,那就是无效条款了,希望就这套房产两人重新分配一下,张先生知道,因为学区原因,这套房产最近升值很多,前妻让张先生再多拿10万元出来,自己才会出面,否则就干耗着。无奈之下,张先生找到律师,咨询此事。

  辽宁衡平律师事务所龙啸波律师说,张先生与妻子通过协议离婚方式办理了离婚手续,他们所签离婚协议中有关财产分割的协议(条款)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果仅仅因为地址书写错误就认为该财产分割协议无效,这是不正确的。此种情况下,张先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双方财产分割协议的效力,并对错误书写的房屋地址进行更正。依据相关司法解释,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对财产分割问题反悔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或变更原财产分割协议,因此,张先生的前妻如果对财产分割协议反悔,在离婚后一年之内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或变更该财产分割协议,但是,如果不能证明签订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是不会得到人民法院支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