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协议离婚后悔了还能要回房子孩子吗

  协议离婚房子给孩子不能要回来,即使双方没有及时按离婚协议履行过户手续,将房产过户到孩子名下,也不能依据合同法规定行使撤销权。1、离婚协议中把房子过户给孩子属于赠与行为。这个赠与行为不是单独的一个赠与行为,是结合了受赠人父母就解除婚姻关系、抚养权归属等一系列问题作出的一个利益情感平衡的行为,带有浓厚的特属身份关系行为,是依附于孩子父母夫妻关系解除的特殊赠与行为,既然是有身份关系的赠与,就不适用《民法典》合同编的关于任意撤销赠与之规定。2、即使双方没有及时按离婚协议履行过户手续,将房产过户到孩子名下,也不能依据合同法规定行使撤销权。《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的,请求变更或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如未发现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不受支持。据此规定,如离婚协议中已经明确房子归孩子所有,只要不存在欺诈胁迫等违法情形,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就具有法律效力,不能反悔。离婚协议中的一方在离婚后,又对将房产过户给孩子的约定反悔,并不涉及第三方保护。协议离婚房子给孩子不能要回来。

  协议离婚后悔是还能再次起诉的,当事人具有在此情形下起诉的权利。双方当事人在对于离婚协议书的内容具有异议,如果有法定正当理由是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变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关于人民法院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规定:

  (一)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当另行起诉。

  (二)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三)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