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七十二团老太申请离婚三年未果,法律援助一朝结案

  8月16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四师七十二团66岁的职工家属徐老太来到司法所紧紧地握着所长龚海春的手,激动地说:“奔波了3年,我的婚姻终于解除了,这个案子办的好,又不收我一分钱,法律援助就是好……”

  徐老太丈夫早逝,于1987年12月与该团某连丧偶职工张某再婚,两人再婚后无子女,感情一般。2005年张某退休,同年8月张某回甘肃老家和儿子一起生活,从此便杳无音讯,徐老太只好靠两个儿女接济艰难度日。

  2007年3月,张某突然给徐老太寄来了500元钱,徐老太当即找到连队领导,要求与张某取得联系,张某让连队领导转告徐老太自己不会再回新疆了……

  对于这个名存实亡的婚姻,徐老太要求离婚,经了解,要打这样的异地离婚官司费用高、时间长,徐老太又没钱,所以此事一拖就是3年。

  今年5月,徐老太找到团法律援助站请求援助,司法所了解情况后,积极与伊宁垦区人民法院联系,为徐老太提供法律援助,并为她申请免交了诉讼费。7月底,经法院主持,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依法解除了张某与徐老太的婚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