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渝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的实施意见》

  针对家庭暴力多发、影响和谐家庭建设的情况,重庆市妇联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反家庭暴力工作,近日,重庆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长效机制。

  《意见》提出了“预防为主、重在教育,标本兼治、教惩结合,以法为据、综合治理,政府主导、齐抓共管”的工作原则,确定了到2013年基本建立反家暴工作支持系统和服务体系的目标。要求把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纳入“平安重庆”建设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核范围,组建由综治委牵头,相关部门参加的市、区县(自治县)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协调本地区反家庭暴力工作。

  《意见》对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各项重点工作,包括“110”接处警、人身安全保护裁定、庇护所设立、受害人医疗救治、心理咨询与法律援助、矛盾纠纷调解、加害人惩治等,提出了明确的工作措施和责任分工,在预防、制止和处理各环节建立起协作机制。要求将《重庆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纳入“六五”普法规划,引导家庭成员学法守法用法,深化“平安家庭”、“零家庭暴力社区(村)”创建活动,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舆论氛围,不断完善以法制教育为基础、司法执法为后盾、维权服务为保障的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