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货物检疫要求

  申报项目

  (1)货物名称、数量、用途;

  (2)货物的来源地、经停口岸(海、陆、空);

  (3)货物的接受单位和地址;

  (4)入境前是否经过卫生处理;

  (5)预定入境的口岸、时间。

  查验程序

  流行病学调查了解货物是否来自疫区或经过疫区是否启封装卸过货物;

  现场检疫

  (1)卫生学检查;

  (2)病媒昆虫、啮齿动物的检查;

  (3)采样及实验室检验。

  卫生处理

  指征

  (1)来自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疫区有污染或嫌疑污染的货物;

  (2)有碍公共卫生的废旧物品;

  (3)携带病媒昆虫和医学动物的货物;

  (4)腐败变质的货物。

  方法:除鼠除虫消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