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不动产登记既要“说”还要“做”

  据相关报道称,5月7日,国土资源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在地籍管理司加挂不动产登记局牌子的通知》。《通知》明确,在国土资源部地籍管理司加挂不动产登记局牌子,承担指导监督全国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草原登记、海域登记等不动产登记工作的职责。不动产登记局挂牌成立,意味着建立实施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四统一”的不动产登记制度有了组织保障。

  众所周知,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根本目的是为了保障交易安全,保护权利人权益,提高政府治理效率,夯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础。可想而知,建立和实施以土地为核心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我国产权管理体制机制的重大改革。但是,由于涉及统一登记机构、统一登记依据、统一登记簿证、统一登记信息平台等工作,要逐一落实到位,任务极其艰巨。

  然而,从推行不动产登记工作启动以来,外界都普遍认为,在现如今党中央打苍蝇抓老虎的强有力的反腐力度下,实行不动产登记无疑将是反腐征程增添一笔重彩,更是新形势下的又一“反腐利器”。早前,陕西神木龚爱爱事件就暴露出我国在不动产登记方面还存在管理混乱、分散登记等问题,房管局登记房屋产权证,土地管理部门负责登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分散登记导致信息难以统一,以至于该登记的没有登记、该公开的没有公开、该互通信息的没有互通信息,登记和管理、运行与监控完全脱离,进而导致“房事腐败”事件频发。

  因此,在“房姐”、“房妹”、“房叔”、“房媳”等涉嫌腐败案件频发的今天,群众对于建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制度的关注颇高,并且在很大程度上寄希望于这一制度的建立,能对部分官员的“房事腐败”有着潜在的“杀伤力”。但是,据相关权威分析不动产统一登记是逐步推进的,按目前的时间表来看还需要3到4年。这样一来,在这期间,有些官员可能使房子合法化或变相转给他人。

  最后,在笔者看来,由于不动产登记的特殊意义,在反腐过程中也被赋予了特殊使命。不可否认,不动产登记制度在建立的初期会不尽完善,但是在“反腐利器”的神圣的光环下,所有的违法与失信行为都将会露出马脚,“房事腐败”终将销声匿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