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不动产登记证明和不动产证的区别在哪

  不动产权证书,有单一版和集成版两个版本,单一版证书记载一个不动产单元上的不动产权利。集成版证书记载同一权利人在同一登记辖区内享有的多个不动产单元上的不动产权利,目前主要采用单一版证书。

  不动产登记证明,用于证明不动产抵押权、地役权或者预告登记、异议登记等事项,查封登记不颁发证书或证明。

  1、初始登记,购房者需要在交房使用之日起的60天内,将其房屋产权等级资料报送房管部门,由房管部门办理初始登记(20日到60日不等),购房者可在入住三个月后向开发商咨询初始登记情况,或者在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信息网自行查询。

  2、填写《房屋权登记申请表》,购房者在确定初始登记完成后,主动到房屋管理部门领取并填写《房屋(地)权登记申请表》。填写完成后,让开发商签字盖章。提醒各位购房者,部分开发商手中有现成盖好章的表格,购房者可以直接到开发商处领取并填写。购房者可以事先向开发商询问,产权证应该在哪个部门办理,然后直接向该部门咨询,省去奔波之苦。

  3、拿测绘图(表),不动产权登记部门要确定产权证上的房屋信息,测绘表是标注面积的重要依据,购房者必须携带。

  4、在开发商处领取办证相关文件,办证所需要的文件多而杂,购房者在填写申请表的时候应该提前咨询相关部门,明确需要领取哪些必要的申请文件,一次准备齐全。

  《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

  第三十二条

  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和各类房屋的重置价格应当定期确定并公布。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三十三条国家实行房地产价格评估制度。

  房地产价格评估,应当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评估程序,以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和各类房屋的重置价格为基础,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进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