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如何确保女性未成年人继承权的实现

  女性未成年人与男性未成年人一样,在家庭中同处于未成年子女的地位,女儿与儿子在父母死亡时,同为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享有对父母的遗产的继承权。

  (1)在法定继承中,禁止任何非法剥夺或者变相剥夺女性未成年人继承权的行为,并保

  证女性未成年人与男性未成年人均等的继承份额,并且,本着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的原则,在同等情况下,对女性未成年人的继承份额予以适当照顾。在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中,只有女性是未成年人,而其他继承人是成年人的,应依法在继承份额上照顾女性未成年人。对于以任何借口不让女性未成年继承人参与继承的法定继承,均应依法宣告无效。

  (2)对于以遗嘱方式完全处分财产,没有保留女性未成年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人的继承份额的,应依法宣告该遗嘱全部或者部分无效。

  (3)女性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不得以代为管理或其他手段非法侵其继承所得的财产;也不得非法转移财产权属或者恶意处分自行占有。

  (4)保护女性未成年人充分行使继承纠纷的诉讼权和实体保护权,制裁侵犯女性未成年人遗产继承权的行为。

  (5)对于预留的胎儿继承份额,要确保新生女婴的继承权和继承所得的财产的所有权的真正实现,防止为新生女婴所保留的继承份额的流失或被其他继承人侵吞。

  (6)特别保护父母离婚后,未成年女儿对其父关和母亲的遗产继承权,这是基于特定的身份关系而产生的继承权,而不论父母离婚后,未成年女儿是随父亲或是随母亲共同生活。并且在继承份额上同样依法予以照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