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所有权争议的房屋拆迁补偿款要如何发放

  房屋拆迁活动中,经常会出现共有权人对房屋权属存在争议的情况,一般来说,房屋权属存在争议的,在签约期内无法签约的,拆迁方会对被征收房屋作出征收补偿决定,载明被征收房屋的补偿金额,并将这一笔补偿款存入指定账户。

  共有权人通过协商或者诉讼对房屋产权有了清晰的界定之后,再将补偿款支付给其中一人或分别支付给全部共有权人。在现实中,很多被征收人因为房屋权属争议而迟迟拿不到补偿款,甚至因为自己内部的纠纷而忽略了拆迁补偿标准是否合理的问题,建议各位被征收人在遇到拆迁的时候,先一致对外,争取到公平合理的补偿,在解决内部补偿款的分割问题,避免因内部纷争而耽误争取公平合理的补偿,及时获得补偿安置。

  第一、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远组成的补偿金额。以下介绍三种法定评估依据:

  1、市场评估价。

  市场评估价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是由符合规定的专业估价机构,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选用适宜的估价方法,并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对房地产在估价时点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进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动。

  2、商品房交易均价。

  商品房交易均价是指同区域同类型普通住宅商品房交易平均价格,由相关部门每季度定期汇总测定并公布。

  3、重置价。

  重置价是指由估价机构采用估价时点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技术,按估价时点的价格水平,判定出重新建造与估价对象具有同等功能效用的全新状态的建筑物的正常价格。

  上述三种价格都是拆迁补偿的法定依据,但用途各有不同,在不同情形下分别适用。

  第二、产权置换

  产权置换也被称作产权调换,根据评估方法不同,有两种置换方式。价值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对被拆迁人房屋的产权价值进行评估,之后再以新建房屋的产权予以价值的等价置换。面积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在应安置面积内不结算差价的异地产权房屋调换。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拆迁产权不明确的房屋,拆迁人应当提出补偿安置方案,报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实施拆迁。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迁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