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饭店食物未做熟怎么赔偿

  一般情况下如果饭店食物没有做熟导致客人吃下该食物出现了身体损伤或者是食物中毒,肠胃生病的可以要求其按照实物价格的三倍到10倍进行赔偿,同时还可以赔偿误工费或者医疗费等等,但是没有导致客人身体出现问题的那么一般会进行协商,选择道歉等。

  食物中毒,即人身受到损害。法律对赔偿的项目,计算标准是法律规定的,但计算基数只能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而定,因此,具体的数额是无法一概而论的。比如东南沿海与西北地区,赔偿的数额肯定是不一样的。

  赔偿的标准参照下列计算方法:

  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一种标价58元的食品出现问题,在商家存在故意隐瞒行为的前提下,如果按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三倍最低500元赔偿标准,消费者只能获得500元赔偿。但是如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十倍赔偿规定,消费者可以获得580元的赔偿。面对这种情况,消费者是否有自主选择权呢。这是不可以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同国立法法》的规定,当两种法律条款撞车时,特殊法要优于普通法。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属于普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属于特殊法。在同一件案子中,没特别规定可采用普通法。但如有特殊法,比如针对食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出现问题时就不再适用普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