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委托人能否转让信托份额

  根据《信托法》第48条的规定,受益人的信托受益权可以依法转让和继承,但是信托文件有限制性规定的除外。所以,委托人可以转让信托份额,大部分都是协议转让。虽然现在国内还没有专门的信托收益权流转中心。但是国家已经提上规划,未来会有专门的流转中心,目前的话是各个信托公司自己做转让。

  1、转让人与受让人双方确定转让意向及转让价格;

  2、转让人填写《资金信托合同转让申请书》并提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受让人填写《受益账户确认书》,并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受益账户储蓄存折(银行卡)复印件;

  4、受益账户所在代理行出具对受益账户的核对确认意见并签章;

  5、转让人与受让人共同签署《资金信托合同转让协议》;

  6、受让人向转让人支付信托合同受让金;

  7、受益权转让成功,转让人与受让人分别向信托公司支付1‰的手续费。

  《信托法》第五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信托终止:

  1、信托文件规定的终止事由发生;

  2、信托的存续违反信托目的;

  3、信托目的已经实现或者不能实现;

  4、信托当事人协商同意;

  5、信托被撤销;

  6、信托被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