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众筹融资合法性是怎样的

  一、互联网众筹融资

  众筹是基于“互联网+金融”所创新的一种模式。

  众筹模式从商业和资金流动的角度来看,其实是一种团购的形式,和非法集资有本质上的差别,所有的项目不能够以股权或是资金作为回报,项目发起人更不能向支持者许诺任何资金上的收益,必须是以实物、服务或者媒体内容等作为回报,对一个项目的支持属于购买行为,而不是投资行为,所以合法。

  目前国内主流的众筹就是这两种。产品众筹就是商品的预售+团购的模式,参加后会得到商品。股权众筹是指,公司出让一定比例的股份,面向普通投资者,投资者通过出资入股公司,获得未来收益。这种基于互联网渠道而进行融资的模式被称作股权众筹。另一种解释就是“股权众筹是私募股权互联网化”。

  产品众筹:发起方在众筹网站发起项目,审核通过后既可以上线;参与方,在众筹网站支持商品,即可得到相应的回报。

  股权众筹:融资方在股权众筹网站发起项目,审核尽调通过后上线;投资方,在股权众筹网站投资项目淘宝众筹,京东众筹等等。

  二、互联网众筹融资的意义

  互联网众筹最重要的意义不仅在金融创新本身,而在于对传统金融领域和金融业态提出的挑战,并且在一定意义上具有颠覆性。正像互联网金融对传统金融业态提出挑战一样,互联网众筹这种深化能够对传统的一些同行基金的业务提出挑战。众筹的模式大大改变了融资形态,应该引起足够的认识,今天互联网众筹同样面临这样一个大趋势,所以我们应该从战略高度来认知。

  三、众筹融资的模式包括以下三种:

  1、实物众筹。包括消费电子、智能家居、健康设备、特色农产品等创新产品开展实物众筹,支持艺术、出版、影视等创意项目,众筹平台是为创业创新者提供快速、便捷、普惠化一种服务。2、股权众筹。是利用股权众筹平台为小微企业和创业创新者提供一种筹资服务。是小微企业和创业者通过股权众筹融资方式募集早期股本的一种方式。

  3、网络借贷。是指互联网企业依法合规设立网络借贷平台,为投融资双方提供借贷信息交互、撮合、资信评估等服务。是运用互联网技术优势构建风险控制体系,缓解信息不对称,防范风险。

  众筹平台应该依据《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建设股权众筹模块,依据《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建设网络借贷模块,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构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撑平台的指导意见》建设众筹模块,用网络借贷完成小额筹资,用众筹完成实物(产品)筹资,用股权众筹完成公司股权融资,众筹不可设资金池,众筹平台不可直接参与众筹,众筹项目只能选择一种模式筹资,一个机构不可同时运营“股权众筹”和“网络借贷”。

  众筹系统分类1、众筹网站;2、股权众筹网站;3、网络借贷网站;4、众筹网站+股权众筹网站;5、众筹网站+股权众筹网站+网络借贷网站;6、众筹网站+网络借贷网站;7、股权众筹网站+网络借贷网站;8、众筹商城+众筹功能;9、众筹商城+股权众筹功能;10、众筹商城+众筹功能+股权众筹功能;11、众筹商城+众筹功能+股权众筹功能+网络借贷功能;12、众筹网店;13、股权众筹网店;

  14、网络借贷网店。

  众筹是一种聚众筹资模式,众筹平台是一种互联网+众筹技术,众筹系统是众筹不可缺少的一种工具,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也,希望中国式众筹平台能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者服务的更满意更更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