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要式合同从何时成立条件有哪些

  一、要式合同从何时成立条件有哪些

  1、要式合同从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要式合同成立条件有:合同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

  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二、非要式合同有哪些成立条件

  1、非要式合同的成立条件包括:法律法规以及当事人对合同的形式、程序没有特殊规定或约定的,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以通知方式作出的承诺,生效的时间适用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

  2、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相对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时生效;未指定特定系统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数据电文进入其系统时生效。当事人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的生效时间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