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承包方能否将自己承包的土地进行买卖

  一、承包方能否将自己承包的土地进行买卖

  1、承包方不能将自己承包的土地进行买卖,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买卖。土地承包经营权经依法登记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后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等方式流转,流转期间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2、法律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三十六条承包方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转包)、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并向发包方备案。

  第四十条土地经营权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流转合同。

  第四十六条经承包方书面同意,并向本集体经济组织备案,受让方可以再流转土地经营权。

  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模式有哪些

  1、转包:转包是指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把自己承包期内承包的土地,在一定期限内全部或者部分转交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其他农户耕种和经营。

  2、出租:出租是指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作为出租人,将自己承包期内承包的土地,在一定期限内全部或者部分租赁给他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并收取租金的行为。

  3、互换:互换是指承包人之间为方便耕种或者各自需要,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交换。互换从表面上看是地块的交换,但从性质上看,是由交换承包土地引起的权利义务本身的交换。

  4、转让:转让是指承包方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有稳定的收入来源,经承包方申请和发包方同意,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

  5、抵押: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抵押问题是在起草农村土地承包法时争论较为激烈的问题。最终通过的法律只允许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市场化方式取得的四荒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抵押。

  6、入股: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的入股流转方式是指该规定的入股方式,即承包方之间为发展农业经济,可以自愿联合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从事农业合作生产。

  农村地区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也是可以被流转的,在流转之前,需要先向集体组织提交书面的流转请求,在提交的申请书之中,需要说明流转的理由、流转的方式等内容,只有在该请求被批准之后,才可以将土地的使用权转让给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