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发展民营银行信用建设应先行

  中国银监会尚某某披露已正式批准天津XX银行、深圳YY银行、温州ZZ银行等三家民营银行的筹建申请。这是深化金融改革、打破银行业高度垄断、走向利率市场化的重大举措,标志着新中国银行业将开启一个新时代。

  人们对民营银行的期待是多样性的。民营资本期待创办民营银行主要是青睐银行业的高利润,中小微企业对民营银行的期待是能够更加方便得到贷款和利率优惠,普通老百姓期待民营银行在保证存款安全的前提下有高一些的利率回报。民营银行能否满足这些期待,决定于自身的发展前景,而要满足这些期待,的确存在不少困难和风险。

  银行业虽然长期处于垄断状态,但随着行业的不断发展,目前体系内的竞争已相当充分且日趋激烈。新生的民营银行不但面临大型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外资银行的竞争,还要面临同等规模的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以及各类非银行金融机构的竞争,要在激烈的金融市场中胜出并得到发展实不容易。

  民营银行虽然有资产权属明晰、机制灵活、创新意识强等优势,但无论是资本实力、网点分布,还是管理人才、营销经验,都无法与现有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及外资银行相比,正是这些弱点使社会、居民对新的民营银行认可度低、缺乏信任。没有居民的信任,就没有存款,资金来源单靠发起人、股东注资,很容易因资本金不足无力拓展业务,影响经营绩效水平。

  中国银行业的高利润,是在金融资源短缺、经营高度垄断下产生的。随着金融改革的深化,垄断被打破,利率市场化推进,各类银行必将以提高存款利率和降低贷款利率来争夺资源。而处于竞争劣势地位的民营银行可能会推出更大的利率浮动幅度,这不仅将进一步减少其效益,而且加大了自身风险。

  民营银行还可能发生关联企业信贷风险。民营银行组建时,一些股东动机不纯,企图以此来“圈钱”。正式成立后,可能出现贷款过度集中在某些股东企业的情况,不仅造成股东之间的矛盾,而且在社会、居民公众心目中形成更加不好的影响,最终酿成信用危机。韩国和台湾的民营银行就出现过这样的先例,国内的民营银行当引以为戒。

  民营银行从试点开闸到全国推开、发展,需要自身努力尽快地完善、成长,也需要社会各界共同合力推进。

  第一,民营银行要坚持服务实体经济和承担社会责任的原则。应把主要服务对象定位于中小微企业,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开展信贷业务,防止资金流向泡沫产业和虚拟经济领域,减少经营风险。

  第二,要重视信用建设。民营银行设立面临的社会信用环境形势严峻,存贷业务的开展必将受到信用环境的很大影响。应建立严格的监管制度、存款保险制度、信息披露制度,加快征信系统建设,强化自律管理和公众监管机制。

  第三,要加快人才引进和培养。人才对新生的民营银行来说尤为紧迫,比资金更重要、更难得。

  第四,要高度重视全面放开利率管制的影响。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13年7月20日起全面放开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管制,意味着金融业利率市场化大门已打开。这对新生的民营银行既是绝好机遇,又面临严峻挑战。一方面,利率市场化有利于民营银行充分发挥自主性强、灵活性好的优势;另一方面,民营银行的实力和管理能力不强,在与各大商业银行的竞争中处于弱势地位。据有关资料介绍,台湾地区在利率市场化过程中,曾出现严重的银行“倒闭潮”,其中中小银行占绝大部分。因此,民营银行设立必须充分重视利率市场化对自身的影响,重视开拓与各大银行的差异化金融服务,避己之短,扬己之长。

  第五,要积极构建有利于民营银行发展的法律环境,尽快出台《民营银行法》、《民营银行破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使民营银行的建立与发展有法可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