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信用卡诈骗如何立案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信用卡诈骗犯罪案件具体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个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或者明知无力偿还,利用信用卡恶意透支,骗取财物金额在5000元以上,逃避追查,或者经银行进行还款催告超过三个月仍未归还的,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之规定,恶意透支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恶意透支的数额,是指公安机关刑事立案时尚未归还的实际透支的本金数额,不包括利息、复利、滞纳金、手续费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恶意透支3000元,未达到五万元的定罪标准,不构成犯罪。

  刑事犯罪只追究行为人的责任,作为配偶如果没有参与犯罪的,是不会被牵连的。在法院作出量刑的时候,会判处罚金;这个只是针对犯罪分子本人而言,其夫妻关系中的另一方的个人财产会受到保护。

  综上所述可知,有使用伪造、变造的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使用作废的信用证、骗取信用证、或者以其他方法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的,属于信用卡诈骗,予以立案。严重的,可能涉及信用卡诈骗罪。直接到警察局报案即可。以上内容就是为你整理的关于信用卡诈骗如何立案的相关知识,希望在工作和学习中能够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