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关于哪些案件是减半收取案件受理费的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中关于减半收取案件受理费的规定有三条,依次是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八条。第十五条规定: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第十六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