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医疗服务合同纠纷和医疗损害赔偿纠纷的不同点

  1、承担责任的前提不同:

  医疗违约责任以当事人间存在合同关系为前提,即患者与医疗机构之间建立了医疗服务合同,并因该合同产生了权利义务。

  医疗侵权责任并非依据当事人间建立的医疗服务合同关系,向是医疗机构在医疗活动中其行为构成侵权,即以侵权行为的发生作为依据。

  2、侵犯的权利不同:

  医疗违约责任是侵犯债权人的债权产生的民事责任,侵犯的是相对权。

  医疗侵权责任是侵犯他人的财产权或人身权产生的民事责任,侵犯的是绝对权。

  3、依据的事实基础不同:

  医疗违约责任不需要有损害事实的存在,只要医疗机构有违约行为就应承担责任。

  医疗侵权责任则一般要有损害事实存在,才承担责任。

  4、归责原则不同:

  一般认为,我国合同法采用无过错责任原则或者严格责任原则,因此,医疗违约责任主要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即违约就应当承担责任。但应当注意因医疗服务合同产生的是一种手段债务,并非结果债务,故而患者并不能依据合同而要求医疗机构履行合同必须将其治愈,而是要求依合同义务审查医疗机构是否履行治疗义务和是否恰当地进行治疗。

  侵权责任主要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同时还有适用无过错责任、公平原则的例外情况。当前医疗侵权责任主要适用过错推定责任。

  5、举证责任不同:

  医疗违约责任因基于医疗服务合同而产生,故应当适用合同的举证责任,患者对证明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的事实负有举证责任,医疗机构对是否履行合同承担举证责任,如在治疗过程中发生了合同关系的变更、解除、终止等情形,由主张该情形发生的一方承担举证责任。

  医疗侵权责任在举证时由患者证明损害结果的存在,由医疗机构对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6、诉讼时效不同:

  医疗违约之诉的诉讼时效,适用《民法通则》第135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

  而医疗侵权之诉的诉讼时效,依《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故而医疗侵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要短于医疗违约的诉讼时效期间。

  7、诉讼管辖不同:

  医疗违约之诉可以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约定管辖,约定原告住所地、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一般主要是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也有可能发生如上门提供医疗服务的情况,从而使上门服务的合同履行地法院也具有管辖权。

  医疗侵权之诉则主要是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8、承担责任的范围不同:

  医疗违约责任的责任范围在于赔偿财产责任。

  医疗侵权责任不仅可以是财产责任,也可以是非财产责任,包括因人身损害造成的精神损害赔偿

  9、承担责任的方式不同:

  医疗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是实际履行、违约金责任、财产损失赔偿等责任。

  而医疗侵权责任则相对广泛,包括赔偿损失、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形式。

  10、债务连带性上的不同:

  患者因为治疗疾病而到不同的医疗机构进行诊治,其依据医疗服务合同向不同的医疗机构主张权利,各医疗机构依各自与患者建立的医疗关系而分别承担责任。

  患者如依医疗侵权主张权利,则各医疗机构可能因自身行为承担相应责任,也可能因共同侵权行为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