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市医调委谈和38例医疗纠纷,个别医院不愿谈和

  29日记者采访获悉,从9月1日市医调委成立以来,已经接到了180多例医患纠纷调解申请及咨询,谈和了38例,其中有36例是患方缺乏医学法律常识导致的误解。但极个别医院背负了20多起纠纷仍不愿也不与病人谈和。今年年底前,各区(市)医调委也将逐渐组建起来。

  年底前各区(市)建医调委

  医调委主任杨怀路告诉记者,这些案件中,有90%是近两年内发生的医疗纠纷,也有多年的旧案。“在调解过程中我们能感受到,医患纠纷有深层次的矛盾根源,处理起来并不简单。大部分都是因为缺乏医学和法律常识、缺乏对医调委性质的认识而来,所以普及科普知识太重要了,目前我们已经把网站建立起来了,主要的任务就是进行卫生科普。”

  据介绍,市医调委主要承担二级以上医院的医患纠纷,计划今年年底前各区(市)都将各自的医调委建立起来,为区里的二级以下医院及民营医院调解纠纷。“前两天其他区(市)的还到我们这里来考察,其中崂山、胶州、城阳的医调委也将于近期内组建起来。”

  10%案例为常识不清

  “在调处的案件中,大约有10%的案例是由于患者对相关的法律和医学常识认识不清楚,而医患信息不对等是导致医患纠纷的主要原因。”杨怀路说。他给记者举了一个例子。前段时间一位患者非常委屈地来到医调委。原来,2008年该患者因为颈椎病到医院住院治疗,出院后不久就查出了糖尿病,患者怀疑是因为在住院期间输注葡萄糖液所致,为此多次到医院要求赔偿,但是医院认为自己没有错,双方僵持不下矛盾升级并持续了多年。

  “这是典型的相关科普知识不到位所致。糖尿病是由遗传因素、免疫功能紊乱等多种原因导致的胰岛功能减退,说白了是脏器出现了病变。”杨怀路说,经过调解,长达6年的纠纷得到了消融。

  杨怀路说,医患纠纷和其他纠纷不一样的是,医患信息不对等是导致纠纷的最主要原因。杨怀路提醒,即便是不做医疗鉴定的模糊调解,为了保证双方证据齐全调解有力,患者每次看病后的病历收费单等材料最好能保存,以备不时之需。

  处理纠纷医院不主动

  据了解,发生纠纷后患者要求调解的愿望很强烈,但因为怕耗费时间长、花费大,因此不愿意走司法程序和进行医疗事故鉴定。“但是相比之下医院就不够主动、不够配合。”杨怀路说。记者采访中了解到,有的医院身上已经背负了20起医疗纠纷,但每当病人找到医院时,仍不出面解决或态度冷淡;患者因此更加怨声载道,矛盾激化。

  杨怀路说,根据调研发现,目前医院解决医疗纠纷的途径主要有4个,即私了、司法判决、医疗事故鉴定、申请调解。其中医患私了的占到60%,通过司法和医疗事故鉴定的占到20%,医院主动申请调解解决的只有20%。“主要是医院方面有‘四怕’。一怕媒体见报形成舆论、二怕卫生主管部门知道后影响业绩、三怕年度考核扣分、四怕病人大闹。”他说,发生纠纷后不少医院选择与患者私了解决,有了医疗责任险,保险公司可以予以支付赔偿;此外有的医院怕申请调解数量过多,会影响医院的名声或年底考核业绩。“只要一方不同意来医调委解决,第三方也难以介入。医患纠纷的解决,需要医患双方抛开顾虑,坐下来好好谈。”

  私了后,半年后又闹纠纷

  “由于考核制度不完善或存在制度缺陷,医院多倾向于私了解决。”杨怀路说。记者了解到,私了分为三种:一是医院方面和患者私了;二是发生纠纷的科室和患者私了;三是纠纷责任落到某一个医护人员身上,由个人和患者私了。由于晋升、评职称等多项规章的存在,医护人员一般会无奈接受赔偿的要求。

  杨怀路说他前期到济南、广州等地做过调研,看到过不少私了后患者反悔的情况。“有一个患者车祸后做了腹部手术,当时家属质疑医院抢救不及时,要求赔偿了1万多元,半年后患者经常腹痛,又一次来到医院要求赔偿十几万。”杨怀路说,“在医调委解决不存在这样的问题,因为每一份协议书都是在医调委的见证下,双方自愿签订,之后医调委会拿着这一调解协议到法院做司法确认,这就具有了法律效力。”

  “医疗纠纷这个事是个烫手山芋,谁都不愿意接。”记者采访时,岛城一家医院相关负责人说,他们家是“首问责任制”,患者或者患者家属找到了谁,谁就要负责到底,比如说患者家属因为纠纷问题找到了医院办公室,那么办公室的就要把这件事负责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