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该案应如何量刑,附带民事诉讼能否支持

  该案应如何量刑附带民事诉讼能否支持

  [案情]2007年9月23日11时许,被告人杨某因为邻居李某因琐事发生争吵打斗,期间杨某用随身携带的尖刀刺中李某腹部一刀,造成李某胃壁、肠管等多处破裂,经抢救无效死亡。后杨某主动到公安机关供述其持刀捅伤李某的犯罪事实。

  李某死后经徐州市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医院在治疗过程中构成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应负主要责任。后在法院主持下获医院赔偿24万余元,但是其若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标准计算全部赔偿只是20万元。

  诉讼中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杨某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医疗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27万余元。

  [审判]经法院调解,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撤回了附带民事诉讼。法院就刑事部分做出了判决:被告人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宣判后,公诉机关没有提出抗诉,被告人不服提出上诉,后上级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评析]本案争议的焦点:一、对被告人杨某的行为仅认定为重伤害,在三至十年有期徒刑的幅度内量刑,还是认定为故意伤害致死,在十年以上量刑。二、如果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如不撤回附带民事诉讼,本院是否还要支持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诉讼请求。

  一、对被告人的量刑形成了两种意见:

  1、对被告人杨某应在十年以上量刑。

  2、对被告人杨某应在三至十年有期徒刑的幅度内量刑。

  二、对是否支持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诉讼请求形成了三种意见。

  1、应支持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诉讼请求。

  2、应支持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部分诉讼请求。由于医院已经承担了大部分赔偿责任,对于同一死亡的事实不应重复赔偿。因此被告人不应再全额赔偿,只需承担赔偿协议中的剩余部分。

  3、应驳回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诉讼请求。

  在对被告人的量刑问题上,笔者同意第2种意见;在对应否支持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诉讼请求的问题上,笔者同意第3种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