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江苏:监管存盲区,假药多流向农村留守群体

  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检察院梳理3年来办理的生产、销售假药案件发现,此类案件呈多发态势,假药不仅基本流向农村地区,而且假药的购买者和使用者大多为农村留守老人、留守儿童。

  “假药不仅给农村留守老人和儿童带来经济损失,而且严重危害他们的身体健康,亟需引起重视。”淮阴区检察院长期办理假药案件的检察官郭明璐今天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说。

  挂靠正规公司销售假药

  据统计,淮阴区检察院2010年、2011年、2012年办理的生产、销售假药案件及人数分别为1件2人、2件3人、10件18人,案件数量和涉案人数呈快速上升趋势。

  该院发现,这些案件全部是从农村私人药房、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中发现的,犯罪分子的作案手段由原来简单的粗制滥造转变为现在高技术含量的仿造。

  如2012年办理的李建明、石羽等人销售假冒中药饮片案,2008年以前他们都是直接用麻袋向农村药店、卫生院出售。如今不但药品包装精美,还“挂靠”到正规药品销售公司,批准文号、生产厂家等资料一应俱全,还有仿冒镭射、致电查询真伪等高科技防伪标志,增加了执法人员现场初步判断药品真伪的难度。

  “他们的推销方式也从以前以自行车、摩托车、小面包车等工具沿途向店铺、群众推销转变为现在的拉网式推销、包裹邮寄、网上销售等多种手段并用。”郭明璐说,这些犯罪分子常年从事药品生意,长期流窜于全国各地推销贩卖药品,行踪不定,经常变换药品种类。他们都熟知药品销售“潜规则”,在逃避执法部门检查和司法打击方面也有自己的一套方法。

  制售假结成利益共同体

  为什么农村地区假药案件如此高发?郭明璐表示,当前农村及城乡接合部地区年轻人大多外出打工,留守家中的老年人、儿童较多。“他们经济条件很不宽裕,感冒发热等常见病一般不去医院,特别是前几年医院费用较高,小药房假药相对较低的价格容易让他们接受,导致农村假药市场不断扩大。”

  “如2012年的刘光明销售假药一案,其销售的假冒神奇咳喘散仅售18元一袋,最低时卖到一袋15元。而在正规药店中,同样剂量的止咳类药至少20多元。”郭明璐说。

  此外,假药进价较低,利润空间大,在利益的驱动下,农村卫生院、个体药店和药贩多数成为利益共同体。但案发后,这些销售网点多以不知情、受骗为由逃避法律制裁。

  郭明璐告诉记者,部分农村药品管理处于空白状态。“在市区内,政府监管严格,市民的知识水平高、维权意识强,销售假药基本没有市场;而在农村及城乡接合部地区,相关部门监管难以发挥实质性作用,导致乡镇街道、农村交通道口的理发店、小商店等违规销售假药现象随处可见,这在给农村群众带来较大的药品安全隐患。”

  动态监管药品来源渠道

  如何打击生产、销售假药案件,切实维护百姓的合法权益?郭明璐认为,首先应该加强对农村药品销售的监管,形成打击合力。司法机关应加强与卫生、药监、工商、公安等部门的协调沟通,建立各成员单位间执法联动机制,严格药品销售管理机制,形成打击销售假药犯罪的合力。

  “同时,注重对本地各乡镇药品销售人员动态监管,监控药品来源渠道,不定期对药品销售人员进行检查清理,摸清制假售假窝点,防范、打击此类犯罪。”郭明璐说。

  其次,应加重对农村售假网点的处罚,形成高压威慑。政法机关各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强对本地销售假药犯罪的打击力度。快侦、快捕、快诉、严判,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销售假药罪犯分子,发挥刑罚震慑犯罪、教育群众、稳定社会的作用,使违法犯罪分子不敢犯,不能犯。

  “还要加强对农村留守人群的宣传,揭露非法行为。充分发挥电视、广播、互联网等媒体的作用,揭露非法销售药品的行为。教育广大群众在选择药品时慎之又慎,到正规医疗机构和正规药店买药,不要因贪图便宜而贻误病情。”郭明璐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