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人大委员:加强和谐医患关系,改善医疗环境

  导读:近年来,医患关系紧张、医疗执业环境恶化已成为备受社会关注的民生领域重大热点和焦点问题。在年初上海市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期间,医药卫生界的不少委员围绕相关议题提交提案建言献策。4月初,在市政协十二届二十四次主席会议上,“加强和谐医患关系,改善本市医疗执业环境”被确定为今年市政协主席会议成员重点督办的11个提案专题之一。4月30日下午,市政协蔡副主席主持召开相关重点督办提案专题座谈会,听取市卫计委、市公安局、市高院等关于提案办理的情况汇报,与会委员与相关办理部门进行了交流沟通,“加强和谐医患关系、改善医疗执业环境需要合力推进”成为大家共识。

  屠委员在“借鉴香港经验,加快上海医疗体制改革缓解医患纠纷”的提案中认为“疏导不可或缺”。屠委员还注意到,4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联合出台了《关于依法惩处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意见》,“打击和梳理并重”,如何真正落实形成合力?他呼吁尽快出台配套法规,“夯实投诉机制,加强调解机制并让诉讼机制运行更快捷”。

  座谈会上,景委员强调了自己在提案中提到的对“6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家二级医院、1家三级医院,共9家单位的1190名医务人员、984名患者及家属、100名社会志愿者”所进行的调查结果,“54.3%的医务人员、21.2%的患方、58%的志愿者对当前医患关系的认知态度是‘比较紧张’和‘紧张’”。她认为,重建互信是和谐医患关系的基础。

  市卫计委在回应时表示,“从源头预防和减少医患纠纷”是下阶段工作的重点,而即将在部分医院开展试点的“住院患者第三方告知制度”无疑是其中一个亮点,“通过引入社会第三方机构,建立医患信息沟通衔接平台,促进医疗服务行为的规范和透明”。

  对黄委员依据《侵权责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提交的“医疗案件鉴定人应当在鉴定书上签名并应当出庭接受当事人质询”提案,市高院表示该提案的办理结果是“正在解决”,“拟根据委员提出的建议,推进这项工作”。高院回应此项制度落实“存在困难”,比如法律规定较为原则、司法解释尚未出台、出庭程序不明确等,甚至已发生“当事人得知鉴定专家的信息后,到医疗机构骚扰甚至伤害的事件”等。

  黄委员对此表示“理解”,她同时强调“公平、公正的鉴定应当经得起考验,专家出庭无论对医方还是患方都是公平的”,在这方面不能“长时期无解”。

  吴、黄、沈、房、余、雍委员在“关于改善本市医疗执业环境的建议”提案中认为,医患矛盾紧张、医疗执业环境恶化的原因中不乏来自媒体的“负能量”因素。与会的吴委员认为,涉医案件影响大,媒体一定要有所把握,不能“唯吸引眼球而上”,应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和医学科普知识宣传,参与和谐医患关系的构建。房敏委员特别关注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运作,“对这一独立于卫生行政部门、保险机构和医患双方之外的第三方人民调解组织,一定要有政策保障,并明确权限”。蒋健委员认为,医闹等早已形成“灰色产业链”,但对其的制裁往往因缺乏足够的法律依据而丧失有效性。他还强调医患纠纷的解决要真正基于“法治”,而不是为了所谓的“和谐”总是“让医疗机构无条件让步”,“长此以往,必导入秩序不存,和谐亦不存的境地”。

  上海市公安局在回应时表示,将依法处置“医闹”等行为,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活动,完善“点对点”医警衔接联动机制,加强保安队伍建设,加快推进技防设施建设。

  据卫计部门统计,2013年本市各医疗机构诊疗总量达2.41亿人次,手术150多万台。“医患双方,实则是‘一个战壕里的战友’,面对的是同一个‘敌人’——疾病”,身为医学专家,市政协蔡副主席认为,“若医患对立,那么针对疾病的‘战斗’就会全盘皆输”。他的发言从三个层面切入:政府层面,要加大深化医疗体制改革,尤其是公立医院改革,增加投入;推进分级诊疗工作,在医疗机构之间形成合理分工的体系,合理配置资源,引导有序就医;营造梳理和解决医患矛盾、改善医疗执业环境的法治环境。医生和医疗机构层面,要注重医德教育并加强监管,推进合理医疗,规范服务。市民和社会层面,要加强宣传引导,让人明白“总有看不好的病,治疗过程亦存在难以预测的风险性”的科学常识和必须依法维权的道理,有效维护正常医疗秩序。

  座谈会结束时,蔡副主席特地与提案办理方的参会人员一一握手表示感谢,“合力推进”,被大家一再提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