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员工学成技术要辞职,公司可以追回培训费

  王先生在2010年成立了软件公司,因为缺少专业人员,2011年7月招聘了一些应届毕业生,为了提高他们的业务技能,公司出钱对他们进行了带薪培训,同时要求他们在公司至少工作五年,并签订了《劳动合同》,如果违反规定要全额返还培训费。现在有部分员工要辞职,我能否要求员工返还培训费?

  冯律师解答:《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员工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不影响员工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王先生可以根据与员工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要求离职员工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