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19岁肾病患者获赔65800元

  昨日获悉,16日刚启动人民调解工作的省医调委再次成功调解一起医疗纠纷。19岁肾病综合症患者黎某获得赔偿金65800元。

  据了解,今年2月5日,19岁的患者黎某因肾病综合症复发入住某三甲医院进行治疗。治疗13天后,黎某突然病重,于18日抢救无效死亡。患方以院方治疗不当要求医院赔偿小孩抚养费26万、安葬费4万、精神损失费6万,合计36万元。经调查,患者患肾病综合症,反复发作三次,出院后未按照规定进行常规治疗,造成多次复发。此次因病情危重,经院方积极抢救无效死亡。但医方在患者出现胸闷呕吐四肢紫绀等情况时,对病情严重性认识不足,没及时告知患方有关风险和病危情况。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经省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调解,最后双方达成协议,由院方一次性赔偿患方65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