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佛山医患纠纷,自选专家评定

  昨日,佛山成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是省内医疗系统类首家人民调解组织。市司法局局长赖紫宁介绍,作为首个以政府购买服务模式运作的医疗纠纷专业性调解组织,它是独立于卫生部门的第三方调解机构,免费提供服务。

  近年来,医疗纠纷发生率逐年增加。据了解,各地在解决医疗纠纷时,主要采取医患协商、医疗事故行政调解、民事诉讼三种方式。但实践中,由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及民事诉讼方式解决医疗争议耗时长、费用高、程序繁琐,患方一般不愿选择。

  赖紫宁介绍,2009年佛山着手探讨成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可能性,经过两年准备,终于挂牌成立。调委会主要受理市一医院等8家佛山市直医疗机构与患者及其家属发生的各类医疗纠纷。患方当事人索赔金额超过1万元的,医患双方可向调委会申请调解。

  记者了解到,该调委会已试运行半个多月,目前已接受两单医疗纠纷案件,其中一单涉及一癌症患者转院治疗后,抢救无效死亡,双方意向赔偿金额相差仅5000元,有望近期达成共识。

  副市长王玲表示,目前该调委会纠纷处理范围仅限于市直医院,希望各区马上着手准备区级医疗纠纷调委会,毕竟更多纠纷发生在基层医院。

  热点问答

  纠纷处理范围包括哪些?

  调委会主要受理市一医院、市中医院、市二医院、市三医院、市四医院、市五医院、市妇幼、市口腔医院等8家市直医院与患者及其家属发生的各类医疗纠纷。患方当事人索赔金额超过1万元的,医患双方可向调委会申请调解。

  如何选择医疗专家评定?

  调委会聘请了退休法官、高校教师、执业律师、司法鉴定人等专业人员,无一人来自卫生医疗机构或政府部门现职人员。此外,还成立了由135名法学、医学、药学等领域专家组成的专家库,作为医疗纠纷调解工作的“智囊团”。其中109名医疗专家主要来自市内各大医院,独立发表咨询意见。考虑到公平,调委会向患者提供专家的专业特色及供职医院,患者可根据纠纷情况自主选择相应专家评定。

  调解是否独立又专业?

  调委会虽是政府主导推动,由司法、卫生部门指导筹建,但既不代表医疗机构,也不代表患方。调委会有4名专职调解员,包括一人是司法行政系统退休干部,一人是具有临床医学经验的执业医师,两人曾在律师所或行政部门从事过法律工作,人员组成呈现专业化、职业化。

  纠纷需多久能调解完毕?

  调委会调解医疗纠纷,一般应当自受理调解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调解。因特殊情况需延长期限的,调委会和医患双方约定期限,逾期仍未达成调解协议的,视为调解不成。(记者陈怡实习生陶婉婷通讯员李艳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