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规范医疗行为,保障患者权益

  为进一步规范医务工作者的医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强化安全意识,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杜绝医疗事故的发生,7月30日上午,烟台市福山区人民医院召开“探讨规避风险,保证医疗安全”的专题会议,全院内儿科医生、护士长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议中,潘副院长分别从“规避医疗风险、充分书面告知、规范医疗行为、保证医疗安全”等四个主要方面,重点讲解剖析了引发医疗纠纷的各种主要因素,针对这些要素和大家一起探讨了“如何规避风险,提高医疗安全”,全面阐述了医疗工作中应该注意的事项,引起了入会人员的共鸣。通过深化教育、提高业务水平、加大相关培训三个方面,使本院医护人员的医疗安全意识及素质提高了一个台阶。

  一、深化全院医德医风的教育,提高医务人员的责任心和爱岗敬业精神。在全院范围内开展“转变行业作风、改善服务态度、加强医患沟通、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活动,加强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意识教育,树立“一切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树立无私奉献精神,提高服务水平。

  二、不断提高医务人员的业务技术水平,加强各项管理制度。

  医院医务科、护理部、医院感染管理科积极组织全院性业务学习,各科室定期组织全科人员业务学习,进一步加强“三基三严”训练,加强诊疗常规考核,全面提高医务工作者业务技能。

  三、加大医疗安全防范相关法规与规章的培训与考核,遵守医疗质量与安全的核心制度。医院组织全院医务人员学习《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医疗护理常规》、《医院规章制度》等法律与规章。严格医疗质量与安全的核心制度,如首诊负责制度、三级医师查房制、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会诊制度、术前讨论制、死亡病例讨论制、查对制度、值班交接班制度、分级护理制度等。

  近年来,烟台市福山区人民医院连续开展“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等诸如此类的专项活动,不断增强全体医务人员的服务意识,全面提升医护质量,提高医疗安全水平,把最安全、最优质的医疗服务奉献给患者,用实力打造“群众满意”、“百姓放心”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