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安徽卫生室医死人暴露问题

  12月21日,有村民反映安徽宿州毛庄卫生室一年半时间内有4人因输液死亡。该诊所是经过当地卫生主管部门认定的正规诊所。卫生主管部门称,由于辖区管理卫生所数量巨大无法一一掌握情况;而主管机构防保所的负责人则称,进了医院,有活就有死……(12月28日《中国青年报》)

  当我们痛心于乡镇黑诊所盛行的现实时,却又出现了正规诊所连发4起输液死亡事故,对于农村的医疗,该拿什么去救赎?

  因输液死亡,无疑是医疗事故,只要出现一起,监管部门就应该如临大敌,没想到的是,我们看到的却是另外一番远超出我们想象的苍凉图景:“现在农村出现医疗事故,反正就是赔两个钱,只要双方能协商就行了,也不管咋死的,更没有上级主管部门来追查。”为何治死人,解决起来,监管部门竟然是如此的不闻不问?也就不难理解,治死人的诊所还能长时间照常营业。

  乡村医生是农民的“救星”,生了病,只能求助于他们,可一个残酷的现实是,村医乱用药的现象比较多见,全国百万乡村医生大部分没有经过正规培训,医学知识贫乏。自然,也难免会发生众多的医疗事故。

  正规诊所治死人,其实也折射出许多医疗之外的“黑土地”。在治死人之后,医生竟然狂言,这不属于医疗事故,只能尽人道主义义务,给个两三万烧纸钱;医生家不只可以开诊所,还有人当村官,可以摆平这件事。摆平的显然不只是死者家属,更会摆平监管部门。的确,进了医院,病人是有活也有死。死,如果是因病而起,当然是没有办法的事,可如果是被治死,却是我们无法接受的。因为不懂用药而将病人治死,谁能够接受?更何况,这些因输液而死的人,生的均是小病,这本不该是死亡的病。

  没有尽到监管责任,却用“有活就有死”来搪塞公众,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