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医疗事故民事责任是怎样规定

  1、缔约过失责任。指的是因为当事人在缔约的时候犯了错误导致合同并没有成立,因此而让当事人遭受了损失或者是医方当事人没有依照法律法规、医院规章制度的规定履行,如医方没有履行对患方的照顾、保护的职责使得患方人身受到损害,就属于缔约过失责任,双方的当事人为了缔约的契约接触并且协商,因为缔约关系再由一般普通转换为特殊联系的关系,双方之间形成了一种特殊的信任感。

  2、违约责任。指的是双方的当事人在没有履行合同上的债务时候根据法律的规定所产生的法律责任。在医患双方的合同中如果双方没有按照合同上的规定(主要是医院)履行应尽的义务,又或许没有及时的抢救病患耽误了治疗的时间,或者是在治疗的过程中导致了医疗事故的发生等。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常见的医疗纠纷大部分都是不适当的履行状态,或者是因为医生的粗心或者是自己的不负责任导致医疗事故的发生,治疗的不彻底或者是调剂错了药品没有告知患者正确的吃药的方法,导致患者服用了剂量过大的药物而加重了自身的病情,也可能是手术过程中消毒不及时导致病患感染伤口。当然患者自身也不可以不按时服药或者是妨碍治疗的过程。这些都是由于双方当事人违反医患双方的约定或者医疗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各自的应履行义务没有履行或者是不完全履行造成的,这也是医疗纠纷的主要根源。

  受害人(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的举证责任。在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中,受害人应当就自己受损害的事实和接受过医疗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损害包括病员生命和健康的损害,患者本人及其亲属的财产损害和精神损害。接受医疗的事实可以通过挂号、交费等诊疗手续来证明。

  1、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要求;

  2、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和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的调查材料;

  3、对鉴定过程的说明;

  4、医疗行为是否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5、医疗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6、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7、医疗事故等级;

  8、对医疗事故患者的医疗护理医学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