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劳动仲裁的流程如何走

  一、劳动仲裁的流程如何走

  1、

  劳动仲裁的流程:由劳动者在一年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仲裁委员部门申请仲裁,并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和相关证据;受理后,安排开庭时间;在作出仲裁裁决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在受理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作出裁决。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八条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第二十九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部门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部门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可以劳动仲裁的情况

  1、企业、个体经济组织、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之间,以及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之间,因确认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2、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与聘任制公务员之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与聘任工作人员之间因履行聘任合同发生的争议。

  3、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之间因除名、辞退、辞职、离职等解除人事关系以及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4、社会团体与工作人员之间因除名、辞退、辞职、离职等解除人事关系以及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5、军队文职人员聘用单位与文职人员之间因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由仲裁委员部门处理的其他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