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规范劳动合同,避免劳资纠纷

  1月15日上午,游龙所的主任陈某某接到了某企业打来的电话,向他咨询用工方面的问题。“劳资纠纷比较常见。”挂了电话后,陈某某告诉媒体,部分是源于有些企业法律意识淡薄,纠纷一发生,企业往往要为此付出代价。

  去年9月,陈某某就接到了一公司代表法人朱某的求助。原来在2013年,朱某从广东高薪聘请了戴某到公司来,帮忙管理生产、经营、人事等,工资定在20多万元一年。后来,戴某离职时以没签订劳动合同、没有支付最后一个月工资等理由,要求公司赔偿24万元。让企业一下子支付这么多钱,朱某也不乐意。

  “这类案件我接触得比较多,算是有代表性的。”陈某某解释,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劳动法》是要支付双倍工资的。但他发现,戴某的身份很特殊,离职前负责管理公司的人事,说明戴某明明知道不签劳动合同将会产生的后果,却依旧没有签订合同,最后把所有责任推给了公司。“我就抓住这一点和县劳动仲裁委员会沟通。”陈某某回忆,最后,仲裁委员会也认同了陈某某的观点,只是让朱某支付最后一个月的工资,并补齐其它的拖欠等。

  “但如果是普通员工没有签订合同,企业是要按法律规定给予赔偿的。”陈某某说,企业能做的就是请律师帮忙,和员工调解,减小此事对公司的影响。“请律师当然能减少损失,但是最好的做法是预防。”他一般会对寻求帮助的企业给予相应的法律建议,如按规定签订合同,承诺给员工的某些福利要兑现等,这样一来,企业与员工的纠纷自然就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