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既遂的量刑是怎样的

  一、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既遂的量刑是怎样的

  1、行为人构成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既遂的量刑标准:一般情节,应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是指以暴力手段干涉他人恋爱、结婚和离婚自由的行为。

  2、法律依据:《刑法》:

  第二百五十七条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

  第九十八条本法所称告诉才处理,是指被害人告诉才处理。如果被害人因受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的近亲属也可以告诉。

  二、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的行为有哪些

  1、“暴力”,主要是指使用捆绑、吊打、禁闭、强抢等手段,使被参与者不能行使婚姻自由的权利。“暴力干涉”是构成本罪的主要特征,没有使用暴力的,不构成本罪;如果行为人采取的暴力行为,不足以干涉被害人行使婚姻自由权利的,不构成本罪。需要指出的是,暴力干涉婚姻自由在没有致使被害人死亡的情况下,只有被害人向司法机关提出控告的才处理,对于被害人不控告的,司法机关不能主动受理,也不能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当然,如果被害人受强制或者威吓而无法告诉的,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的近亲属也可以告诉。

  2、而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属于公诉案件,不必由当事人向司法机关提出控告,司法机关可依照自己的权限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