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法院收到解封申请多久可以解封

  人民法院是可以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在这个时候冻结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二十九条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第三十条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人民法院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

  解封是指,被查封的房产因法定查封期限届满或者已经强制执行完毕,经被查封财产的当事人申请,法院作出予以解封的决定并执行。

  1、法院办案人员向国土房产部门出示有效执法证件;

  2、提交法院解封房产的法律文书;

  3、国土房产部门根据法院提交的资料,进行解封处理。

  查封房产是指,对被执行人因继承、判决或者强制执行取得,但尚未办理变更登记的土地使用权的查封,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执行查封的人民法院提交的被执行人取得财产所依据的继承证明、生效判决书或者执行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等,先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后,再行办理查封登记。

  1、法院向国土房产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及附带的法律文书;

  2、办案人员向国土房产部门出示法院工作证,并分下列不同情形办理查封手续:

  (1)被查封的标的物已核发房地产证的,应提交国土房产局档案室出具的查册表;

  (2)被查封的标的物是预售商品房的,应提交房地产交易所出具的该预售商品房的交易情况表或该楼盘的明细表;

  (3)被查封的标的物是土地的,应先到国土房产局档案室查清该土地权属情况,并提交查册的书面结果。

  3、国土房产部门根据法院提交的资料,进行查封处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