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女儿”身份难证明,“父亲”遗产难分配

  今年3月,阆中人郭X(化名)因事故死亡留下52万赔偿款。在家属们处理后事时,一名自称系郭X亲生女儿的人出现了——原来,郭X此前还有一段婚姻,离婚5月后,前妻生下一名女婴,取名胡XX(化名),郭死亡赔偿协议书上有其签名。

  随后,两家人因死亡赔偿款分配问题闹上法庭。胡XX将郭X的妻子李X(化名)告上法院,要求对其生父郭X死亡后所得赔偿款分配15万元,同时对郭X生前与李X婚后共建两楼一底的房屋一幢,自己也依法应当继承。但因胡XX的母亲去世,郭X的遗体火化,无法做亲子鉴定证实胡XX是否是郭X“亲生女儿”。在无法证明胡XX身份的情况下,法院驳回了她的起诉。目前,胡XX已提起上诉。

  如今,20年来首次听说自己身世的胡XX很纠结,究竟还有哪种方法来解开自己的身世之谜呢?

  ■事情缘起

  一笔死亡赔偿款

  牵出一个“亲生女”

  起诉分配赔偿款

  郭X生前可能不会想到,自己死亡留下的一笔52万元赔偿款,会激起如此大的波澜。

  郭X生前在河北一家砖厂打工,今年3月25日,因做工不慎跌入土坑被掩埋身亡,其家属与厂方协商后得到赔偿款52万元。赔偿协议书原件显示,乙方5人均在协议书末尾签字并按手印,上面有胡XX的签名。

  不过,胡XX表示自己并未签字,自己是5月份才知道此事,也一直没分到赔偿款。

  昨日,媒体联系上当初签订赔偿调解协议的乙方其中一名委托代理人谭确,他表示胡XX的签名系他人代签,当时胡XX的外公胡之举(化名)在场,但自己并不清楚这笔赔偿款后来具体如何分配。“一直没有给她说,郭X是她的亲生父亲,也不想把她牵扯进来,怕她受不了刺激。”胡XX的外公胡之举说,前期处理郭X死亡赔偿一事是自己背着孙女参与的,最初李X(郭X妻子)表示愿给胡XX3万元,但前提是要和胡XX见面。

  胡之举说,今年5月,在李X坚持要见胡XX的情况下,他告诉胡XX关于亲生父母的事情。

  “当时很惊讶,我一直不晓得我的亲生父亲另有其人。”在阆中一乡镇医院上班的胡XX说。

  随后,胡XX将李X告上法院,要求对其生父郭X死亡后所得赔偿款分得15万元,同时对于郭X生前与李X婚后共建两楼一底的房屋一幢,自己也依法应当继承。

  但后来的情况超出了胡XX和其外公的预料。

  昨日,媒体从阆中市人民法院获悉,因胡XX未向该院提供充分证据证实其系郭X的亲生女儿,该院亦未收集到必要的证据,因此胡XX不符合作为原告的条件,驳回起诉。

  如今,胡XX尚未从突然有个“亲生父亲”的意外中走出来,又面临着另外一个谜团,如何来证明这段血缘关系?

  ■身世之谜

  我到底是不是“父亲”的亲生女

  是的理由

  爸妈离婚5个月后,她就出生了

  昨日下午,胡之举告诉媒体,他们从未跟胡XX讲过她亲生父母的事,在XX母亲去世后,XX就管舅舅、舅妈叫爸爸妈妈,至今如此。

  胡之举说,在郭X与李X结婚前,郭X与胡XX的母亲胡某1992年结婚,1994年3月21日经诉讼调解离婚。胡之举说,女儿胡某当年有癫痫病,郭X是上门女婿,后因一些琐事双方通过诉讼调解离婚。媒体查询得知,根据(1994)阆民初字第432号民事调解书证实,郭X与胡某婚后无子女。胡之举说,因女儿有病,智力有问题,离婚时并不知自己有身孕,直到离婚1个月后,儿媳看到女儿肚子有异样,家人才得知女儿怀孕的事实。胡之举的老伴说:“当时也想过让女儿把孩子做掉,但医生说这样对女儿的危险性大,最后就坚持生下来。”

  离婚5个月后,胡某在家中产下一名女婴。据当年的接生婆李群芬回忆,1994年8月21日上午,胡某在家中产下一名女婴,后取名为胡XX。媒体查看胡XX的身份证显示,出生于1994年8月26日,与接生婆的说法前后相差5天。

  外公说:“父亲”私下曾希望认她

  胡之举称,女儿胡某在XX3岁左右因病去世。事后,尚未重组家庭的前女婿郭X曾希望能认自己的女儿,并希望两位老人帮忙照管,“我们说认可以,她本来就是你亲生女儿”。不过,当天,郭X因被胡家要求负责胡XX的学费和上交款(农业税)与胡之举闹翻。之后再未当着胡家人的面见过胡XX。

  胡之举说,后来的一天,上幼儿园的胡XX突然穿着一身新裙子回家,经向幼儿园郭老师(去年去世)打听,得知裙子正是郭X所买,“这说明他(郭X)心里还是认这个女儿的”。胡XX也记得当年一名陌生男子给她买裙子的事,但她并不知道那人是郭X。

  根据胡XX提供的和李X的一场对话录音得知,李X跟郭X重组家庭1年多后,“(李X)听说还有个女儿,开始也说把她认过来,你老汉(父亲)回来第一年的时候,给你买的衣服裤子拿去……我最后又去买的衣服,买了过后你老汉给你拿来”。

  在胡XX和外公一家人看来,以上种种迹象表明,自己就是郭X的亲生女。

  不是的理由

  郭妻:从未听丈夫说起还有个亲生女

  昨日,媒体联系上郭X的妻子李X,她表示自己从未听丈夫说起还有一名亲生女儿。李X说,结婚这么多年,从没见胡XX上门认过亲,而且丈夫和前妻的离婚调解书早已写明,郭X和胡某根本没有孩子,“如果真的是亲生的,那当时他(丈夫)死了,为啥不来做个亲子鉴定?”对于赔偿调解书上为何有注明系死者女儿胡XX的签字,李X解释说是有人代签,随后便挂掉了电话。

  为证实胡XX是否是郭X的亲生女儿,阆中法院的承办法官曾到郭X生前居住地进行调查,不过村民们表示不知道郭X有一个女儿。胡之举说,自己也曾陪同法官找到郭X的养父母,但对方表示不清楚儿子有胡XX这个亲生女儿。

  ■鉴定之难

  没有同胞兄弟姐妹无法做亲子鉴定

  如果不是因为郭X的死和后来的官司,如今在阆中一乡镇医院上班的胡XX也许永远不清楚自己的身世,但她目前无法证明自己是郭X的亲生女儿。胡XX说:“我也找过成都的亲子鉴定中心,但母亲死了,他(郭X)的遗体也火化了,我又没有其他兄弟姐妹,他们说根本无法做鉴定。”另外,据媒体了解,郭X的亲生父母也已去世。

  昨日下午,四川基因格司法鉴定所所长吴峰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因胡XX的“亲生父母”都已去世,郭X的遗体也已火化,胡XX又无其他同胞兄弟姐妹,因此做亲子鉴定已无可能,此外,如果用郭X亲生父母的尸体和XX母亲的尸体,也可鉴定XX与郭X的父母是否有祖孙关系,但尸体埋葬这么多年,不知道是否还能提取有效的鉴定物。

  XX说,曾有人建议她可以通过开棺验尸的方法来从侧面证实自己是郭X的亲生女儿,“但我绝不会那样做,太违反人伦了”。

  XX说,自己活了20年,第一次明白自己的身世,目前只希望能有其他办法弄清自己的身世之谜。旷心怡媒体王超

  ■律师观点

  要分配赔偿款

  需证明血缘关系

  四川助民律师事务所律师廖丹认为,如果能有其他办法证明胡XX是郭X的亲生女儿,那么XX理应分配郭X的死亡赔偿款,至于如何分配需双方家属互相协商。但如果无法证明这层亲情血缘关系,就意味着XX可能无权继承,那么当初砖厂将XX作为郭X女儿算在内作出的赔偿,砖厂可向死者其他家属要回部分赔偿款。

  昨日,媒体联系上事发砖厂当初处理郭X死亡赔偿一事的委托代理人曹灵,不过,对方表示不愿再提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