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广东省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理顺我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体制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法律法规

  发文单位:广东省汕头市人民政府

  文号:汕府〔2007〕82号

  发布日期:2007-6-25

  执行日期:2007-6-25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关于理顺我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体制的若干意见》业经市人民政府十二届七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汕头市人民政府

  二○○七年六月二十五日

  关于理顺我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体制的若干意见

  为建立我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长效机制,城市管理实行“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管理格局,切实解决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存在的突出问题。根据我市的实际,对理顺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体制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理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体制的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在指导思想方面,一是要有利于加强城市管理工作,解决好历史遗留、长期未能理顺的行政执法管理问题;二是要通过制度创新和观念更新,学习、借鉴其他城市的成功经验,研究、解决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方面的存在问题;三是要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特别是街道一级的积极性,确保管理工作落实到基层;四是要从我市的实际出发,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积极稳妥地推进这项工作,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城市管理模式。

  在工作原则方面,必须遵循有利于加强城市管理,调动各级、各方面的积极性;实事求是,注重实效,整合资源,积极稳妥,分步推进的原则,切实实行“执法重心下移,属地管理”、执法力量充实第一线、各部门密切配合、强化路面管理的运行机制,并制定相应的配套措施,确保责权一致。

  二、建立健全市、区两级城市管理领导机构

  市政府成立城市管理委员会,由市长兼任主任,分管副市长兼任副主任,市有关部门和各区(县)政府主要领导为成员,负责统一领导组织全市城市管理工作,研究决定城市管理的重大问题,协调解决城市管理中的难点问题,部署城市管理集中整治工作,督查有关部门履行职责情况。

  城市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城管局局长兼任。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要指定一名业务科长为联络员,负责有关具体工作,协调督办本部门履行职责情况。各区可参照市的模式相应设置领导机构。

  三、科学合理划分权限,形成以市级为主导,区、街道为主力的城市管理和执法格局

  按照“执法重心下移,属地管理”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市、区两级执法主体的职责及分工,界定和划分市、区两级在城市管理方面的执法范围、职责和权限。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中心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指挥、协调、督查工作;制定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规章制度;组织开展全市性综合整治行动;负责户外广告、重点市政设施、重点园林绿化区域等市管领域的行政执法。

  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主要负责辖区内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指挥、协调、督查工作,执法队伍派驻到街道,由街道办事处统一指挥、管理,执法队伍开展执法活动以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名义进行。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集中行使市政府65号令赋予的行政处罚权。城市管理其他领域的行政执法职能可集中行使的应尽可能集中,条件成熟的尽快并入,分步到位地实行更大范围综合执法。

  四、重心下移,强化区街道一级城市管理职能

  赋予或委托授权给区街道一级更多的城市管理职权。凡是能由街道行使的,依法采取直接下放或以委托授权的方式下放到街道,真正实现“执法重心下移,属地管理”。

  管理权限下放后,街道设立城市管理办公室(将街道社区事务办改设为城管办,同时承担社区事务职能,由市给予适当增加专项编制),街道一名副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辖区内城市管理具体工作。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按街道设置中队,派驻到各街道,执法中队中队长兼任街道城管办副主任,实行双重管理。各区可根据各自实际情况,明确区管理部门与街道的关系,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将街道统一指挥、具体管理日常工作落到实处。

  根据三个区的实际,金平、龙湖区应在各街道全面实行。濠江区由于部分街道城市化程度不高,应选择在?石、达濠街道实行,其余街道由区执法队伍管理。

  五、分清职责权限,调整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的配置

  (一)市、区两级职责权限划分后,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日常工作将主要交由区、派驻街道队伍负责,市城市管理部门主要做好协调、督查和市管领域行政执法工作,因此要调整市级执法队伍,加强第一线执法力量。一是将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的人、财、物管理工作逐步交由城管局机关相关科室负责;二是市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设置城市管理指挥监控中心(加挂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指挥中心牌子),负责中心城区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的指挥、协调、监控工作,承担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承办城管服务“12319”投诉电话的处理工作;三是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设置二支队伍:⑴督察大队,负责对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执法效能、廉政、风纪的督察;⑵直属大队,负责户外广告、重点市政设施、重点园林绿化区域等市管领域的行政执法工作。

  (二)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按街道设置中队,配备到各街道,由街道统一指挥、管理,以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名义执法。同时,要充分利用现有人力资源,组建城管协管员队伍,一是充分利用区环卫队伍和街道超编人员的力量,指定一定人员为城管协管员;二是根据区财政承受能力,在各街道配备一定数量城市管理协管员,配合街道城管办、派驻执法队伍工作;三是要发挥社区居委作用,社区居委要指定一定人员为城市管理协管员。

  (三)在目前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专项编制少的情况下,合理调整行政执法队伍编制配置。一是由市编办向省编办申报编制,争取省给予支持增编;二是各区要做计划报市人事部门,把各大队的空编尽快补员。三是区两级行政执法队伍设置、编制配备及街道城管办编制核定由各区按规定报市编委审批。

  六、尽快理顺城市管理各相关部门职责权限,依法行政科学行政

  要通过立法或修订立法理顺城管执法队伍与相关部门之间的职责权限,对职能交叉的职责,应采取一边倒的做法,明确界定由一个部门负责。1、城市规划管理方面违法建筑执法问题,通过修订《汕头经济特区城市规划条例》,对有关违法建筑的强制拆除权问题予以明晰。2、机动车占用人行步道由公安交警部门行使行政执法权问题,已上报省政府,待省批复同意并修改市政府65号令后予以解决。3、对违章人力三轮客、货车的行政处罚问题,将于我市组建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时一并理顺。4、对生猪屠宰等问题,可将行政执法职能及其原有编制一并纳入城管执法部门,具体由编委办研究明确后依法纳入我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范围。

  七、建立健全城市管理监督管理机制,提高管理与执法效率

  一是市各有关部门和区应建立工作目标责任制,规定绩效评价的工作检查程序和考核程序,建立绩效评价的激励机制,根据绩效实行奖惩,对检查考核中存在问题严重和多次通报而整改不力的,实行单位领导班子责任追究,严格杜绝推诿扯皮、拒不履行管理职责的现象发生;二是要加强全市执法队伍的统一协调指挥,下级班子的主要领导任用,应征得上级主管部门的同意;三是市城市管理局应总结几年来执法实践经验,理顺城市管理相关部门配合机制,进一步简化执法文书,特别是当场处罚类案件的执法文书;四是要加强全市行政执法队伍培训,提高人员素质,大力推行文明执法、公正执法。

  八、调整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经费体制,保障行政执法工作正常开展

  各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罚没收入全额上缴区财政,规范罚没款收支制度,加强管理,专项用于执法装备和办公经费的补充。同时,要充分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保障城市管理协管员队伍的经费。

  九、上述内容,由市编委办会同市城市管理局组织落实,各区县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在组织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直接与市编委办联系。

  有关理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体制涉及的市政设施管理权限和经费等问题,市政府将另行发文予以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