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吉林省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长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目标责任制考评办法的通知-法律法规

  发文单位:吉林省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号:长府办发〔2007〕60号

  发布日期:2007-6-28

  执行日期:2007-6-28

  各城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长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目标责任制考评办法》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〇七年六月二十八日

  长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目标责任制考评办法

  长春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为明确各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对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主体责任,落实“权责统一,分级管理,重心下移,以区为主”的管理体制,完善长效管理运行机制,全面提升我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水平,结合我市实际,制定《长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目标责任制考评办法》。

  一、目标任务

  根据《长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长春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暂行规定》和《长春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制暂行办法》,认真履行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以及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各项工作职能,全面抓好市容管理、环境卫生管理、专项执法和其他各项工作,不断提升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整体水平。

  (一)市容管理

  按照《长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全面推行“长效、规范、精细”管理,不断推进市容管理上档升级。抓好标准化街路、严管街路、主要街路的规范化管理,加大次要街路、背街小巷的整治,提升街路管理水平。抓好对马路市场、占道生产加工经营、外溢经营、非法广告、露天烧烤、乱堆乱放以及其他各种违反市容管理法规、规章行为的清理整治,加大行政处罚力度。抓好牌匾广告、台阶步道、公共设施、建设工地、书报服务亭的统一规范和沿街楼体的清洗粉刷,提高市容观瞻水平。抓好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物业小区等薄弱部位的环境卫生治理,改善局部区域市容落后面貌。

  (二)环卫管理

  按照环境卫生规范标准,加强日常管理工作。实行垃圾不落地工程,采取各种方式,提高清扫保洁水平。加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城市出入口及“三线一岸”的重点治理,抓好公共厕所的日常管理。坚决查处和有效遏制乱倒乱卸垃圾及垃圾运输沿街撒落问题。加强环卫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完成垃圾中转站续建、垃圾场、粪场建设等基础设施建设,努力实现粪便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以上的目标。

  (三)专项执法

  按照《长春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暂行规定》,全面开展专业领域行政执法工作。切实加大对市政管理、公用事业管理、园林绿化管理、环境保护管理和规划管理方面违法、违规、违章行为的监督检查和处罚力度。重点抓好对违法建筑、乱挖掘城市道路、毁损市政公用设施、扬尘焚烧排放污染、擅自砍伐毁损树木等行为的依法查处。

  (四)其他工作

  切实加强对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管理责任,抓好目标落实。加大环卫设施改善、运行经费和行政执法保障经费的投入力度,确实满足正常工作的需要。加大队伍建设和管理力度,严格管理和依法使用执法队伍,充分发挥市容环卫管理队伍、行政执法队伍和环卫专业作业队伍的主力作用。加强政行风和软环境建设,努力保证执法人员不出现违法违规事件。加大法制工作力度,依法行政,执政为民,实行“严格、规范、文明、科学”执法,确保不出错案和行政败诉案件。加大投诉受理工作力度,投诉受理办结率达98%以上、满意率达95%以上、反馈率达100%,确保不出现越级群体上访事件。

  二、考评形式

  市容和环境卫生目标责任制的检查,以市容管理、环境卫生管理和专业执法3项工作为重点,采取面上巡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市里直查与各区互查相结合、白天查与夜间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等多种形式进行。

  市容和环境卫生目标责任制的考评,采取月点评、季联评、半年初评、年终总评的形式进行。年终总评以平时考评为基础,实行定量定性相结合。

  市政府成立市容和环境卫生目标责任考评领导小组,组长由市长助理吴德金担任。考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王世田担任。

  三、考评标准

  为使考评工作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标准统一,操作方便,将《长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目标责任制考评标准》附后。

  考评实行满分1000分制,其中:市容管理350分,环境卫生管理350分,专项执法150分,办公室工作40分,人事教育工作30分,法制工作50分,投诉举报受理工作30分。市政公用设施(供排水、燃气、供热)行政执法工作考评标准另行制定。

  考评结果分为“先进单位”、“达标单位”、“未达标单位”3个等级。“先进单位”的标准是:工作绩效突出,得分在900分以上。“达标单位”的标准是:完成任务较好,得分在701—899分之间。“未达标单位”的标准是:没有完成工作任务,得分在700分以下。

  四、奖惩办法

  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月、季考评及半年初评、年终总评结果将通报全市。对评出的“先进单位”给予表彰奖励;对目标责任制未达标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年终亮黄牌警告;对连续两年考评不达标的单位,建议调整责任单位的相关领导。

  附件:长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目标责任制考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