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反倾销的会计障碍及对策

  中国企业自入世以来,日益面临反倾销的困扰,而会计是反倾销应对中最关键最核心的问题。发挥反倾销会计的作用已成为对外贸易中最迫切的需要。本文主要分析了反倾销应对中会计领域的限制因素,并就如何防范反倾销从完善企业内部控制、建立反倾销会计保护机制和竞争对手信息平台及预警系统方面进行了详细阐述。

  反倾销会计是指企业设立反倾销机构并运用会计知识、反倾销法知识和国际贸易知识,就反倾销中的问题提供会计支持,进行会计规避、会计举证、会计调查、会计鉴定活动。

  一、我国反倾销应诉中会计领域遇到的障碍

  (一)会计举证资料不全

  会计举证主要围绕反倾销调查问卷准备并提供会计资料及完成相关事务,包括应诉前的准备、收集应诉资料、研究并填写答卷、进行抗辩陈述等工作。应诉材料包括的内容一般很多,而我国企业在没有建立反倾销会计的情况下是无法准备充足的,这样抗辩资料准备不充足必然造成企业败诉,因此很多企业选择了不应诉或中途退出,最终被征收高额的反倾销税,蒙受了巨大损失。同时,我国注册会计师缺乏国际反倾销法律知识、国际贸易知识、国际法务会计知识,同时外语水平也限制了注册会计师提供相关服务。

  (二)会计举证中会计信息资料可比性差

  到目前我国是否是市场经济国家在世界贸易组织中仍有很大争议,欧美等国视中国为“非市场经济国家”这样就必须选择一个实行市场经济的替代国或类比国的价格来认定,而在第三国的选择上有很大的不公正性和随意性,这就很难做到公平、合理的确定中国产品倾销与否。同时,2006年财政部新修订企业会计准则后,中外会计准则仍存在部分差异。

  (三)企业的会计控制制度不完善

  会计控制是指企业在特定的条件下为实现企业利益最大化目标,对会计信息的生成和企业经济活动进行监控的方式及其运行机制的总称,其最终目标是保证获取高质量的会计信息和保持企业价值的持续性与最大化增值。我国反倾销涉诉企业多为国有专业外贸公司,其实行内部目标管理制,出口国别分工管理制、部门承包制。这些内部控制导致企业缺乏长远规划目光短浅,会计信息失真的现象也愈来愈严重。

  (四)没有建立竞争对手会计的信息平台,会计保护机制不够完善

  竞争对手会计信息平台是以权变管理思想为指导,始终贯穿“知己知彼”这一核心战略思想,通过各种现代管理方法搜集和分析竞争对手的财务与非财务信息,应对国外反倾销的一种现代管理会计方法。我国在建立与自由贸易相适应的时常保护机制方面相对缓慢,特别是对反倾销会计等符合国际规则的自我保护措施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缺少反倾销会计保护机制已构成我国企业应对国外反倾销诉讼的瓶颈,是我国企业赢得反倾销诉讼的最大障碍。

  二、建立健全我国反倾销会计的相关措施

  (一)会计控制定价,确认产品成本及出口价格

  在反倾销中,低价销售是第一敏感因素,出口企业制定正确的定价战略是反倾销规避会计的第一选择。在出口产品定价方面不仅要发挥会计的指导作用,为产品出口定价决策提供依据,同时要发挥会计在出口产品定价中的控制作用。在国际上进口国反倾销机构是以价格倾销标准为基础,由于成本是价格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而成本计算又是直接受会计准则的影响,所以企业所采用的会计准则对产品正常价值的确定有重要的影响。对我国企业来说,采用符合国际标准的会计准则是应对反倾销并进行会计规避的重要一环。

  (二)完善反倾销会计内部控制

  企业应贯彻财政部已颁布的一系列内部控制规范。同时,还应按反倾销需要,完善内部控制保存和搜集外国竞争对手的资料,建立完整的会计资料库,建立反倾销会计控制外部信息支持系统,做好外部信息搜集、控制系统,包括建立出口产品与内销产品的并行记录报告体系;建立进口国、合理第三国类似产品价格、成本构成和销售量的追踪记录报告;建立调查期间辅助分析系统,及时提供外部会计信息,以积极的态度整理、分析资料,进行会计规避和抗辩。

  (三)建立我国竞争对手会计信息平台

  有效的竞争对手会计应完成两项任务:一是通过财务会计系统来加强企业在生产、经营、管理等内部财会资料的积累,结合国外反倾销调查内容,做到有备无患,一旦涉诉,能迅速进入应诉程序;二是通过财务系统搜集外国产品在我国市场倾销的信息,就外国产品在我国市场的倾销进行预警,为进行反倾销申诉而举证,在国内产业保护方面发挥作用。

  (四)建立、完善反倾销保护机制

  通过构建反倾销保护机制,为企业提供制度保障。在企业遭受反倾销调查时,其可以迅速启动,帮助提供应诉反倾销调查所需要的会计资料,应对反倾销调查当局的现场核查和听证;在企业遭受国外产品倾销威胁时,可以满足提起调查所需要的资料,并在反倾销调查中帮助商务公平贸易局进行调查,最终目的是保障企业不受反倾销的威胁,减少遭受反倾销的损失,提高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五)建立我国反倾销会计预警系统

  预警系统建设是对我国国内产业遭受国外产品冲击可能受到损害的监测以及我国产品出口可能招致进口国采取反倾销、反补贴或保障措施等限制措施的监测。通过对重点产业、重点产品、重点国家和地区国际市场状况以及我国进出口情况等重要参数变化的监测、整理和分析,建立损害预警模型,定期或不定期地发布预警信息,实现产业保护工作的前置化,以求达到有效保护国内产业安全的目的。这样的数据库必须由国家以行政手段,通过政府驻国外官方机构收集国际反倾销信息和各地市场资料,及时将各国反倾销的动态反馈给国内,对由于国际市场价格变化有可能被提起反倾销诉讼的商品价格和数量进行追踪调整,防患于未然。

  (六)培养反倾销人才,提高会计人员及注册会计师素质

  政府要引导科研机构,高等院校、骨干企业、中介组织着力培养一批精通反倾销、反补贴等相关工作的机制,必要的时候,可以引进外国的专业人才。也可派有关专业人员参加世贸组织每年组织的培训班,也可以请求世贸组织或一些友好国家的专家,来国内进行反倾销应诉、谈判、法律等专业人才的培养。同时,注册会计师应增强其在国际反倾销法律、国际贸易、国际法务会计等方面的知识,掌握外汇政策与外汇核销知识。

  (七)做好反倾销会计抗辩陈述

  会计陈述一般是围绕调查问卷的内容和起诉方的指控进行的,根据以往欧美反倾销调查案件来看,会计抗辩陈述可以重点在以下方面陈述。

  1、市场经济抗辩

  强调我国出口企业的生产经营实际上全部或基本上按市场经济法运做,在会计政策方面采用了国际通行的会计做法,涉诉企业有一套明确的基础会计账簿,该账簿是按国际通用会计准则登记的,企业会计报表经过了独立审计并有其通用性。

  2、低价销售抗辩

  关于低价销售问题的抗辩,可以举证我国劳动力价格低廉、原材料便宜等成本优势,并陈述有关资料和数据,列出计算公式,有关项目应依法尽可能在有利于我方的前提下予以加减。

  3、损害抗辩

  在确定控方产业是否被损害时,应该从该产业的生产能力使用情形、产销状况、获利能力及会计政策使用情况等方面陈述。着重看进口国提起反倾销诉讼的企业是否存在盈余管理行为,对进口国的损害可能是受进口国经济景气、工人罢工、设备老化以及消费者偏好改变或产业本身萎缩所致,举证有关会计数据就倾销与损害间并无因果关系而进行抗辩。

  4、替代国抗辩

  对于替代国制度,抗辩时应说明中国该产品和产业属于典型的市场导向型,积极争取被诉产品正常价值的直接应用。如果这种陈述很难被认可,可通过准确详实的数据驳倒进口国在替代国选择上的主张,进而提出有利于我国企业的替代国为正常价值计算依据,同时做好单独税率的抗辩。对于美国提起的反倾销案,应重点突出应诉产品在行业的市场化程度;对欧盟提起的诉讼应重点突出我国企业在采纳国际会计准则方面的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