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去哪办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又称为图书经营许可证,是指从事报纸、期刊、图书、电子出版物等批发或者零售业务的企业需要办理的行政性许可证书。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所涵盖的业务内容可以分为批发和零售两种,其办理对象是:申请设立出版物零售、出租企业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申请从事出版物零售、出租业务。从事出版物零售、批发、出租业务的企业、单位和个人都需要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网络进行出版物的销售、出租,也需要办理许可证。设立出版单位的主办单位应当自收到批准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登记,领取出版许可证。登记事项由国务院出版行政主管部门规定。所以,出版物经营许可证要去省级出版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办理。

  只要是经营有关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相关业务的总发行、批发、零售、出租以及展销的活动,就必须申请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总发行是指由唯一供货商向其他经营者销售出版物。批发:指供货商向其他出版物经营者销售出版物。零售:指经营者直接向消费者销售出版物。出租:指经营者以收取租金的形式向读者提供出版物。展销:指主办者在一定场所、时间内组织出版物经营者集中展览。

  首先,到省新闻出版局领取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审批表。申请书,载明单位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住址、资本来源、资本数额等;企业章程;注册资本500万元的资信证明;经营场所的情况及使用权证明(进入批发市场的单店营业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独立设置经营场所的营业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填写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地址平面图;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职业资格证书中级及复印件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