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上海市员工医疗期满解除合同是否有医疗补助费,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上海市员工医疗期满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除了要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后,还需要支付一定的医疗补助费。

  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这里所说的“患病”,是职业病以外的其他病症。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后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工伤医疗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具体根据伤情来确定。多数省份颁布《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对应具体伤情,确定停工留薪期长短。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