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知识产权是否能被执行

  人民法院对执行的过程中,对被执行人的财产可以执行,但除了被执行人生活必需的财产除外。所以知识产权是可以执行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三条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下列的财产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一)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

  (二)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确定;

  (三)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

  (四)未公开的发明或者未发表的著作;

  (五)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用于身体缺陷所必需的辅助工具、医疗物品;

  (六)被执行人所得的勋章及其他荣誉表彰的物品;

  (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部门名义同外国、国际组织缔结的条约、协定和其他具有条约、协定性质的文件中规定免于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八)法律或者司法解释规定的其他不得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第四条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在涉嫌侵权过程中最重要的步骤就是固定证据,主要有以下三种类型的证据,让我们以专利侵权为例简单展开:

  (一)权利基础证据:证明你是专利所有人。包括专利证书、最近一年的年费缴费记录或者由国家知识产权局近期出具的专利登记薄副本、以及专利说明书等。

  (二)侵权证据:证明你的专利权被侵犯。方法:在公证员的监督下购买侵权商品或者现场拍照等等。如有困难,也可以申请法院进行证据保全,由法院出面进行查封扣押。

  (三)赔偿证据:应取得赔偿的依据。最常用的赔偿计算方式有两种,包含根据涉嫌侵权方的非法获利来计算赔偿数额,或是根据许可费的倍数来计算赔偿数额。这类证据搜集起来比较简单,可以提供专利侵权诉讼发生之前签订的专利许可合同以及相应的许可费付款凭证作为证据,并提供证明涉嫌侵权方的规模、涉嫌侵权方恶意侵权等证据来支持要求赔偿的许可费的倍数。

  知识产权包括:专利权、著作权、制止不正当竞争、货源标记、原产地名称、商业秘密、商标权、厂商名称、其它智慧成果、植物新品种。知识产权是指通过智力劳动取得成果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