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委托人与被委托程序

  受托人的责任

  (一)按照委托人的指令处理有关事务。受托人不得违背委托人的指令,因为受托人按指令所得理的事务是委托人的事务,不得在授权范围以外从事有关活动。

  (二)对委托事务要亲自处理。受托人接受委托人指令后应亲自处理委托事务,不得将受托的事务转托第三人处理。如遇必须要转托第三人办理的,应事先征得委托人同意,否则后果自负。

  (三)及时向委托人报告事务处理情况。受托人按受委托人指令后,应千方百计完成委托事项,在处理受托事务中,可能会遇到各种情况,因此受托人应及时向委托人报告事务处理的进展情况及有关问题,以使委托人及时了解和掌握完成事务的进度。事务全部办结合,应尽快向委托人报告处理事务的结果。

  (四)交付财务和转移在以利。受托人在处理委托人交办的事务过程中所收到的物品、孳息及其他财产,应当及时交还给委托人,不得随意转移、扣压、变卖有关物品,否则依法承担责任。

  (五)造成损失应予以赔偿。受托人因自己的过失,造成违约或产生违法行为而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依法赔偿损失或承担违约及法律责任。

  委托的责任

  (一)明确委托事项。将委托事项明确告之受托人,并提出具体要求,用语应简明易懂,防止使用含糊不清、模棱两可的语言。

  (二)交付约定费用。为了使受托人顺利处理其委托的事务,有时需要用一定数额的费用,委托人应按约定及时予以支付。支付的方式由双方商定,即可以预付,也可偿还。对于受托人为处理约定事务而自己垫付的费用,委托人有不可抗辨支付义务。

  (三)清偿债务。如果受托人超越授权范围对事务进行处理。委托人对此没有明确反对,依《民法典》有关规定,视为委托人同意,故委托人对受托人在此期间所负的债务,同样负有清偿义务。

  (四)给付报酬。委托人在受托人完成其委托事务后,应按合同的约定向受托人如数支付报酬。

  (五)赔偿责任。受托人在处理事务过程中,用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而造成损失的,有权要求委托人赔偿损失。

  填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应当注意的事项有:必须写明被委托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等基本情况。写明授权的范围,不能简单写“全权委托”,而应当逐项写明授权的内容。如委托代理诉讼,就应写明在诉讼过程中委托代理人的权限,有无放弃、承认诉讼请求的权利,有无反诉权,有无和解权等。如果未写明,则认为不具备这些具体权利,只有诉讼代理权。如果是签订合同,则应当明确在什么条件下、什么范围内签订的合同是有效的,超过这个范围就是无效的。

  授权书格式

  我,__(姓名),__(地址等),在此指定__(姓名),__(地址或律师事务所名称等),为我的律师,以我的身份履行一切实践中我通过律师所能从事的合法行为。本权利在以下载明日期全权生效并一直持续到__或持续到双方当事人规定的延展期或提前撤销期。

  让委托人干什么事已经在委托事项中表达清楚了,下面就得说明委托人可以在多大权限内干这事,这就是委托权限。受托人的代理权限可以分为“宽授权”和“窄授权”宽授权顾名思义代理权限比较广,受托人能干的事情较多,宽授权便于受托人做事,对第三人比较有利,代理人自己就能拍板做事,不需要事事向委托人汇报,这样能提高做事效率。宽授权对委托人的风险就是较难防范受托人不当行为带来风险。窄授权就是范围授权比较窄,受托人可能只是个传声筒,事事需要向委托人汇报,等委托人拍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