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包装设计版权侵权怎么认定

  包装侵权,应当包括:

  1、所使用的包装侵犯他人的实用新型专利权(该包装具有一定的创造性)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

  2、所使用的包装上有商标而该商标侵犯他人所有的商标专用权。

  另外还有可能刻意模仿他人知名商品的独特包装,涉嫌不正当竞争的情况。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

  (一)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

  (二)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社会组织名称(包括简称等)、姓名(包括笔名、艺名、译名等);

  (三)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域名主体部分、网站名称、网页等;

  (四)其他足以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

  保护包装设计可以通过两种途径:一是外观专利的申请,二是版权登记。关于版权登记,主要保护的是包装的图案,您可以通过美术作品的形式保护。您需要准备的材料:著作权登记表;作品创作说明书;权利保证书;权利归属声明;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设计者身份证复印件。提交版权局后,即可拿到受理通知书,一般情况下要3个月左右下发《版权登记证书》。

  外观专利的产品相似度的侵权评价:

  1、判断前提:确定被控侵权产品与专利产品是否属于同类产品,不属于同类产品的不能比较。

  2、判断尺度:不应当以该外观设计专利所属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的审美观察能力为准。整体形状相同、视觉效果一样;局部微观的不一致,从消费者角度不会留意的细节不同不作相似性对比。相同或相近似的认定,按照如下方式:

  (1)如果两者的形状、图案、色彩等主要设计部分(要部)相同,则应当认为两者是相同的外观设计;

  (2)如果构成要素的主要设计部分(要部)相同或者相近近似,次要部分不相同,则应当认为是相近似的外观设计;

  (3)如果两者的主要设计部分或者要部,或者不相同或者不相近似,则应当认为是不相同的或者是不相近似的外观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