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遗嘱见证程序规则

  (一)已经有遗嘱的

  1、与委托人签订协议、与立遗嘱人签订协议并留下委托人、立遗嘱人的身份证明、财产证明复印件;

  2、审查委托人提交的遗嘱;

  3、为委托人作调查笔录;

  4、去见立遗嘱人并为其作笔录(内容为了解立遗嘱是否真实意思表示等);

  5、为代书人、见证人做笔录;

  6、回到单位做见证书,一式三份,交给委托人一份,律师所备案两份。

  (二)没有遗嘱,需要委托后去见证立遗嘱过程的

  1、与委托人签订协议;

  2、与立遗嘱人签订协议并留下委托人、立遗嘱人的身份证明、财产证明复印件;

  3、审查代书人、见证人(邻居、居委会、街道办事处)的身份;

  4、为立遗嘱人做笔录;

  5、回律师事务所作见证书一式三份,交给委托人一份,律师所备案两份。

  所谓律师遗嘱见证,是指律师应当事人的申请,根据自己的亲身所见,以律师事务所及见证律师的名义,依法对遗嘱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予以证明的一种活动。

  根据法律规定,在无足够相反证据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直接以见证的内容认定真实的根据,具有较强的法律效力。其特征是:

  1、律师遗嘱见证的主体是律师及律师事务所。律师遗嘱见证不同于公证,公证是由公证处代表国家来实施,带有政府干预的色彩。而见证是由律师根据当事人委托,按照当事人的意思作出的,是委托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其证明效力不仅很强,而且其中立地位更能取信于双方,律师见证在国外是一种很成熟的业务。

  2、律师遗嘱见证是一种法律适用。也就是说,律师对当事人请求见证的遗嘱,要依据有效的现行法律、法规以及政策对遗嘱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确认。

  3、律师遗嘱见证有着严格的时间与空间界限。律师必须在被见证事项发生之时,亲眼所见,才能给予见证。

  律师见证书

  兹证明***(应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和现住址)于*年*月*日在***(地点或者见证处),在***和***的面前,立下了前面的遗嘱,并在遗嘱上签名(或者盖章)。

  经查,遗嘱人的行为和遗嘱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6条的规定,是合法有效的。

  ***律师事务所(盖章)

  见证律师:******(签名)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