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保险继承人存在的条件,保险继承人的顺序是怎样的

  保险继承人存在的条件是:

  1、在保险合同中未明确指定身故受益人。保险身故受益人又称为“保险金领取人”,是指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在保险事故发生或者约定的保险期限届满时,依照保险合同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身故受益人即在保险合同中明确指定的身故受益人。它可以是一个人,也可以是多个人,多个人时可以按比例分配,也可以按顺序分配。

  2、指定的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身故。

  只有在同时满足以上两种情况下,才会由保险继承人的继承已故投保人的保险金额。否则将按照投保人指定的保险受益人进行保险金额的分配。

  保险继承人的顺序是:

  1、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保险金作为遗产的情形有:

  1、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

  2、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3、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