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集体合同仲裁工作方案

  集体合同仲裁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协调劳动关系的重要手段,特别是在当前振兴辽宁老工业基地的进程中,对于解决长期困绕企业和职工的拖欠工资、保险费、集资款等难点问题,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保护、调动和发挥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振兴老工业基地创造宽松环境,具有重要意义。为进一步积极开展和全力推进我省集体合同仲裁工作,现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目的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协调劳动关系的客观需要,充分发挥集体合同仲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制裁违法行为、宣传法制和预防纠纷的作用,突出履行维护职能,带动工会维权工作向前发展,切实把职工群众的利益实现好、维护好。

  二、工作目标1、各市要全部建立集体合同仲裁机制,并推动集体合同仲裁工作向县区延伸。2、积极探索和完善集体合同仲裁的各项工作制度。3、大力推广集体合同仲裁先进典型和经验,同时不断总结教训,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以改进。4、提出预防和处理集体合同纠纷的建议和意见。5、宣传集体合同仲裁在协调劳动关系中的作用。

  三、方法与步骤1、各市总工会要在学习借鉴鞍山、抚顺等市开展集体合同仲裁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全面深入地开展此项工作。没有开展集体合同仲裁工作的市,要在今年内至少完成一件案件的裁决。已经开展的,要积极推进向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2、各市要积极稳妥地推动县区集体合同仲裁工作的开展。应当先进行试点,取得成功经验后,然后再全面推进。3、集体合同仲裁过程中,立案、合议庭组成、裁决等重要环节,都要严格依法经过仲裁委讨论研究决定。4、工会组织的集体合同仲裁工作,要争取地方党委和政府的领导和支持,并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指导下进行,注意发挥劳动保障部门、企业家协会或联合会的作用,加强与法院、土地、工商、财政、审计等单位和部门的协调与沟通。

  四、具体措施1、实行集体合同仲裁工作月报制度。要求各市总工会每月向省总法律工作部报送集体合同仲裁工作情况。2、工会法律工作是省总工会年度考核评比的内容之一,省总法律工作部将把现两件实事的工作情况作为推荐各市先进的主要依据之一。3、实行备案制度。案件裁决后,需将裁决书的复印件在10日内报省总法律工作部。

  五、工作要求1、各级工会组织要充分认识集体合同仲裁工作,在履行工会维护基本职责、协调劳动关系,以及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振兴老工业基地中的地位和作用。2、集体合同争议不同于一般劳动纠纷,其案件标的大、职工人数多、案情复杂、涉及面广。所以,在开展集体合同仲裁过程中,要严格依法办案,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规范合法。3、在集体合同仲裁工作过程中,要及时总结集体合同纠纷的特点,注意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并结合本地区的实际,向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出预防集体合同争议的建议和意见,维护本地区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